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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法院 :“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妇女撑腰

 文章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19-11-27 16:00:54 

  (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至被申请人李某手中。)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6日讯(通讯员 雷丰利)近日,郴州嘉禾县人民法院在刘某的申请下,及时向被申请人李某(刘某的丈夫)发出了今年来该院颁发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殴打、威胁刘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李某辱骂、骚扰刘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李某跟踪、妨碍刘某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发挥申请人“护身符”和被申请人“紧箍咒”的作用,帮助刘某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刘某与李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3个儿子。近年来,两人因家庭琐事争吵,矛盾升级。李某酗酒后常无故殴打辱骂刘某,威胁、骚扰并跟踪刘某,限制其人身自由。双方于今年8月分居。分居后,李某多次打电话、发信息恐吓、威胁和骚扰刘某,并且到刘某娘家吵闹纠缠,严重影响了刘某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9月2日,刘某向嘉禾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又另行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对刘某确有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为了更好地保护刘某,立即为其颁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当日即在县妇联的合作参与下,将此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送至被申请人李某住所、李某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妇联组织及派出所,请各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合力监督和制止李某家庭暴力的发生。

  该案审判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气红介绍:“被申请人李某若违反该令,将可能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法院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法院干警到被申请人李某住所送达“保护令”时,李某当即表示,要依法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改掉酗酒恶习,不再实施家暴和跟踪骚扰行为,用实际行动获得妻子谅解,促进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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