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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检察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

 文章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0-02-11 15:58:2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0日讯(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彭跃军)日前,资兴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疫情防控领域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1月21日,长期居住武汉的何某华(男,43岁,资兴市人)从武汉返资后,被告知且要求其居家隔离。何某华拒不执行资兴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发布的“居家隔离”命令,还与他人及不特定人群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2月2日,何某华被郴州市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何某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月8日,资兴市公安局对何某华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何某华目前被医疗机构隔离收治。

  郴州市、资兴市两级检察院对该案的办理高度重视。2月8日,郴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江涛作出部署,由资兴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雨林带领人员对接办理此案。2月9日、10日,资兴市检察院先后两次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详细了解案情,提出了明确的侦查方向和取证意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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