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队伍建设>政法英模

战“疫”中的政法干警 令人泪目的铁汉柔情

 文章来源:湖南政法综合 作者: 时间:2020-02-21 11:02:35 

  疫情在前

  湖南政法人逆行而上

  夜以继日奋战在防控维稳前线。

  他们是冲锋一线,忠诚无畏的“铁汉”

  正因为他们怀着一腔爱国爱家爱民的柔情!

  他们的故事,

  直戳泪点

  ……

  隔着车窗,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

  “连值9天班,一直没回过家,女儿一定想我抱她了,但我不敢……”。1月24日,郴州资兴市公安局东江派出所教导员邓龙在开展防疫排查工作时,接触了4名疫区返回等重点人员。当天正是大年三十,在将4人带至医院完成检查等工作后,邓龙来到了家楼下,却只能望着家里的那盏灯,然后转身离开,按要求进行防护隔离。

  2月1日,当妻子给他送来换洗衣服时,正进行隔离的邓龙终于隔着车窗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两个女儿。

  雨水打湿了全身,他却浑然不知

  2月2日,永州市江华县涔天河镇某村确诊一例新冠肺炎患者,村民在家自我隔离。2月9日23时许,一村民因孩子感冒欲外出购药,在执勤点值守的涔天河派出所所长欧建军了解情况后,耐心劝导村民不能出村,并冒着寒风冷雨赶到镇卫生院帮其取回感冒药,交待村民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照顾好孩子。风雨中,当医护人员细致地给村民讲解用药方法时,欧建军在一旁为他们撑伞挡雨,不知不觉间雨水淋湿了全身。

  在湖北村庄主动“上岗”20多天的长沙交警

  “防控疫情,我能做些什么?”当家乡湖北天门市孙李湾村“封村”后,刚返回老家和亲人团聚的长沙雨花交警大队三中队辅警李堤迅速报告中队,并向村委请缨,申请主动参与村里的抗疫工作。获得同意后,李堤穿上了长沙交警的制服,和村上工作人员一起,昼夜不停地开展交通疏导、防控宣传、人员检疫等工作。

  从第一天在家“上岗”以来,李堤每天值守超过12个小时,在他的带头和村里的发动下,孙李湾村的抗疫队伍已由4人扩大至12人。在湖北这个村庄,李堤身上的这身黄色长沙交警制服显得格外地亮眼。

  以车当家的驻村辅警

  湘潭韶山市银田镇华南村是一个有800多户3700多人的大村。疫情发生以来,驻村辅警刘小年共走访45个村民小组141户群众,摸排从疫源地返乡人员37人,并参加邻镇哨卡执勤等工作。1月30日华南村出现一例确诊病例后,他又参与了到患者及周边群众家的消毒、摸排、宣传等工作。

  虽然家里离村部仅1公里,刘小年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从大年三十起,他每天睡在那辆与他如影相随的“小四轮”里。车里有点乱,一床棉被、一个枕头、一个手机充电器、几瓶矿泉水。

  “不是不回家,是不敢回家。每天接触这么多人,万一自己被感染,一回家就会波及家人,睡办公室又怕波及同事。”“其实,我每天都在想妻子、孩子和母亲,希望疫情早日结束,我想回家好好抱抱她们,好好睡个安稳觉。”

  随身携带的救心丸

  2月1日,在巡查完县城所有宾馆、娱乐场所后,益阳市安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58岁的民警李安平拖着有些疲惫的身体回到办公室,休息一会儿后,心口有点痛。他拿出一瓶药,倒出4粒黄色药丸,和水,一饮而尽。每次执行任务,这瓶药他会一直带着。

  大年初二,在老家的李安平接到了疫情防控工作指令,有着30多年党龄的他二话不说,立即赶到了单位。此后,每天和几名同事一道,负责县城区域所有宾馆、娱乐场所的清查工作。酒店有无疫区返回等人员,是否为身份证本人居住……每天上午8点,他都会和同事开始对76家相关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查一遍往往都会到下午两三点。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每天晚上他和同事又会再去复查一次。

  这天晚上,92岁的老母亲打来电话,问儿子每天都在忙些什么。李安平怕母亲担心,告诉她值守工作较为轻松,也不怎么忙。挂完电话,李安平又赶往下一家单位……

  36小时 2000里归队路

  腊月二十八,湘西州保靖县公安局葫芦派出所辅警龙为带着妻儿回到了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禄加镇。刚休息一天,便接到了取消休假返岗抗疫通知。为尽快赶回岗位,龙为在网上订了最近的一趟高铁,历经36个小时,换乘了6趟汽车/高铁,共计1000余公里路程,初二晚上8时回到保靖县葫芦镇。来不及放下背包,龙为第一时间返回派出所报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白天,龙为到阿着村卡点协助执勤,晚上,在辖区内巡查至深夜,劝散聚集人员,检查宾馆实名制落实情况,走遍了葫芦镇十一个行政村。期间,他主动请战核查高危涉疫人员一名、密切接触者一名,并承担隔离执行和观察任务至两人隔离期结束。

  你们辛苦了

  履职尽责同时也请保重自己!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