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被害人,司法救助协作进行时
文章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0-03-13 11:38:30法制周报·新湖南讯(通讯员 谌慧)“感谢你们的帮助,被害人的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位,后续事项将继续与你们保持联系。”3月11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致电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对其司法救助协助工作表示感谢。
2月26日下午,清脆的电话铃声响起,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郑凯收到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的紧急协作来电,2008年持刀致人重伤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已于2019年12月到案,现商请协助查找该案被害人冯某顺。
郑凯同志当即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根据领导指示立即启动协作程序。根据滨江区院提供的被害人姓名、籍贯、年龄等相关信息,协调公安机关在全省户籍系统中搜寻符合条件的人员,调取其户籍信息进行比对。在反复核实信息后确定了冯某顺的基本情况。因户籍资料中原联系方式已发生改变,无法联系。郑凯同志又经多方尝试后,终于通过其弟弟联系上了冯某顺。冯某顺2008年案发时左手被砍断,头部被砍伤致丧失语言能力,因犯罪嫌疑人潜逃未获得赔偿;现年已经63岁,目前多种疾病缠身,瘫痪在床,仅靠低保和亲属的接济维持生活,家庭条件极其困难。了解情况后,芙蓉区检察院告知冯某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建议其准备好相关申请资料。
2月27日,芙蓉区检察院将冯某顺的相关资料和联系方式反馈给了滨江区检察院,3月2日,被害人冯某顺收到了滨江区院发放的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该案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首例运用协作机制成功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长沙市芙蓉区位于省会长沙的中心城区,地处湖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长沙市的窗口城区,人流、物流高度集中,每年有流动人口数十万。芙蓉区院近年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外地务工人员人数逐年增长,由于他们工作不稳定,联系方式频繁更换,经常会遇到在救助时难以联系的情况,也存在被害人不了解救助政策和程序、收集证明材料难、交通往返难的情况,面临因伤致贫的困境;如能在司法救助协作领域探索出有益经验,也便于更好的服务于脱贫攻坚战。为此,芙蓉区院党组对杭州滨江区院的建议高度重视,先后二次召开党组会对开展协作的目的、内容、方式等进行讨论。
2020年2月下旬,芙蓉区院和滨江区院通过网络连线会签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办法》,从减少跨区域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对接障碍及协调困难出发,细化协作规则、简化救助流程、压缩审批程序,明确了在收集所需证明材料时互帮互助,以有效解决异地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救助难、收集材料难、交通往返难的现实困难,切实减轻申请人的负担,提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率,是一项实现“让群众少跑腿”的惠民举措,也是一项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便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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