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检察院依法对一涉嫌“套路贷”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罗善芝 杨婷 时间:2020-04-10 16:14:38利用办理 “美容贷”、“私贷”等名义
虚增借贷金额 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宁乡市检察院依法对一涉嫌“套路贷”犯罪集团
9人提起公诉
湖南长安网4月10日讯(通讯员 罗善芝 杨婷)2020年4月3日,在长沙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宁乡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对唐小增等9人提起公诉。
2018年3月开始,唐小增、陈雄等人开始非法对外发放高利贷。同年7月,二人在长沙市雨花区注册成立湖南某财物管理有限公司,并在某酒店和小区租赁房屋从事私贷、美容贷等“套路贷”业务。不久,徐川、唐科龙、邓海丰、金晖、陈小龙等人先后加入公司,“套路贷”业务量不断增加。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以唐小增、陈雄为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徐川、唐科龙等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塑女神集团”等名义招揽美容贷业务,通过拉拢美容代理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等方式骗取年轻女性贷款,用于美容。其中通过联系某美容院股东林金虎,就骗取了十余名年轻女性办理了美容贷业务。唐小增、陈雄等人不仅非法赚取手续费、利息,还从中获取实际借款金额与美容实际开支之间的差价。
在办理美容贷业务的同时,该犯罪组织以公司的名义大量开展个人私贷业务。在办理个人私贷过程中,陈雄、徐川等人采用“套路贷”手法,以抽取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肆意认定违约,以电话、微信威胁、上门讨债、限制人身自由,要求被害人到指定地方上班还债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还本付息。截至案发,该犯罪组织采用引诱、欺骗他人贷款的“套路贷”方式,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唐小增、陈雄、徐川、唐科龙、林金虎、金晖、邓海丰、陈小龙、周思龙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长沙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该案系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11·07”涉黑恶“套路贷”专案中第一批审结案件之一,后续案件长沙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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