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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检察院坚持高站位严要求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 时间:2020-11-09 12:16:29 

  红网时刻通讯员 颜雯 娄底报道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年初颁布实施以来,娄底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自觉坚持以贯彻落实好《条例》为抓手,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及时组织传达,扎实抓好学习贯彻。

  《条例》颁布后,该院认真落实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班子带头学、组织干警全员学,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2019年3月20日,组织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会上对2019年检察工作进行了部署,首先强调要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更高的政治站位,切实将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要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2019年3月22日、4月24日,分别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院领导、处级干部、中层骨干分别参加学习,与会人员逐字逐句研读《条例》原文,结合检察工作、条线工作讨论发言。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2019年春节学期开学典礼暨2019学年大检察官讲堂第一讲、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报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院机关党委在检察内网发布“党建播报”,全文转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干警印发《条例》学习资料,营造学习氛围,做到线上线下人人参与、随手可学。

  完善落实机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配套规定,更好地推动《条例》贯彻落实。重申《中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八条规定》,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公道正派讲正气、坦诚相见讲团结、积极进取讲学习、任劳任怨讲服务、淡泊名利讲奉献、不折不扣讲纪律、艰苦奋斗讲廉洁等八条规定。争取市委支持,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协作实施意见》《涉黑涉恶案件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定》等内部工作机制,《办理重大复杂黑恶案件提请、参与会商的规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办法》《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办法》《办理重大复杂黑恶案件提请参与会商的规定》等外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监控等制度。健全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业务部门建立司法档案。五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检风监督检查工作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试行)》落实。六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中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的规定》,2019年度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书面报告工作10余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立足检察职责,推进《条例》落地生根。

  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办理,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精准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心比心把群众信访办好,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落实。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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