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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赌博借款近千万元 法院:构成集资诈骗罪,判了11年

 文章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0-04-24 15:33:39 

  新湖南客户端4月24日讯(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周美)如今许多诈骗者以“做生意缺钱”为由,打着“高息”的幌子向身边的亲友借钱,而受害者往往经不起“高回报”的诱惑将钱借出,殊不知却落入了别人精心设计的“集资诈骗”圈套。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集资诈骗罪案件,被告人蒋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蒋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做柴油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先后向陈某、严某、师某等11名被害人借款共计人民币954万元。

  这么一算,每位被害人的平均借款都近百万元,他们是怎么想的?

  法官介绍,这些被害人均受到高利息、高额分红的利诱。

  而蒋某用这近千万元借款干了啥?

  据了解,蒋某将部分借款用于支付利息、分红外,其余借款多被用于个人赌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集资用途和承诺高回报率的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蒋某的辩护人提出,蒋某的涉案金额应核减已支付的利息、分红、本金,被告人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对此,法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蒋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1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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