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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携手“志愿红”呵护母亲河

 文章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0-05-06 17:14:32 

  醴陵市检察院组织参与环保志愿活动

  “检察蓝”携手“志愿红”呵护母亲河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刘毅 邓水良

  5月1日上午,醴陵市检察院联合共青团醴陵市委、来龙门街道办事处、醴陵市义工联合会和绿水青山志愿者共同开展了保护“珍爱美丽地球 共同守护母亲河”志愿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干警与20余名志愿者来到醴陵市渌江河三刀石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沿着河畔绿道捡拾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大家手持夹钳、铁铲、垃圾袋等工具,认真清理河岸沿线的包装盒、易拉罐、塑料袋等垃圾,并将垃圾打包送到规定的垃圾分类投放点。炎炎烈日下,“检察蓝”与“志愿红”携手合作,共同保护“醴陵母亲河”的身影,在渌江河岸化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为进一步做好渌江河保护工作,该院民行科科长刘毅与醴陵市义工联合会志愿者在其他志愿者的监督下,分别在渌江河三刀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和沿江风光带内随机选择检测点进行水质检测,并将2个检测点的水质情况进行对比,2次检测结果均显示水质达标。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该院干警还向渌江河沿岸群众发放了200余份检察职能宣传册、饮用水源宣传册及环保手提袋,提供了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举报途径。同时向群众介绍了醴陵市3大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事项和保护渌江河的方法等相关知识,宣传了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渌江河,号召群众自觉加强保护好“醴陵母亲河”生态环境,肩负起保护绿色生态水系的责任。

  据悉,2017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包括饮用水源在内的渌江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8件,督促履职21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污染养殖企业4家、私人养殖户4户,清除非法倾倒至饮用水源内的废渣300多平方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排污口12个,关停饮用水源周边农家乐餐馆34家、非法木材加工厂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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