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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患癌过世,他们把女婿告到法院 法院:医疗费是夫妻共同债,欠28万应由女婿偿还

 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20-06-23 15:22:06 

  女儿患癌过世,他们把女婿告到法院

  父母倾力救治爱女,女婿却鲜少问津 法院:医疗费是夫妻共同债,欠28万应由女婿偿还

  新婚不久不幸查出癌症,娘家倾力救治,丈夫却渐渐来得少了,肖芳在得知自己可能撑不了多久后,把婚前父母给她买的车子卖了,房子过户给了母亲。肖芳过世后,父母把其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花费的几十万元医疗费用。丈夫却称,卖车的钱和婚前给的彩礼钱应该冲抵部分医药费。

  这笔账该怎么算?近日,湘潭中院二审宣判该案。

  青梅竹马,新婚几个月她查出肺癌

  结婚时,婆家给了15万彩礼钱,父母买了车子、房子陪嫁,生活顺遂的肖芳成为很多人眼中幸福的典范。但在2015年初,她在新婚后几个月查出了肺癌。

  考虑到需要照顾,肖芳两口子住回了娘家。随后两年,父母与丈夫尽心尽力照顾她。

  2017年正月,肖芳的婆婆和其他家人过来看她,肖芳觉得自己因治疗剃了头发,自卑不愿见人。没想到,这一举动让两家生了嫌隙,丈夫朱斌甚至搬走了,不再像往常一样照顾陪伴。

  肖芳病情不稳定,为了治病,父母花了不少钱。为了让朱斌承担相应责任,肖芳父母一度找到朱斌公司,甚至举报朱斌违反公司纪律。肖芳和朱斌的夫妻关系也进一步恶化,朱斌不再看望妻子。

  女儿过世,岳父母与女婿对簿公堂

  2018年11月,肖芳请父母帮忙以扶养费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朱斌,索要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0多万元,官司还没有等来结局,3个月后肖芳不幸去世。

  肖芳治病期间,除去医保等部分,父母花了52万多元为她医治。而肖芳在重病中,把父母婚前给她买的车子卖掉,把房子转到了母亲名下。

  失去爱女的肖芳父母不满女婿在女儿生命最后两年的冷淡,将他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为治病花费的52万多元。

  对此,朱斌觉得自己委屈。他觉得此前的彩礼钱以及肖芳卖车的钱应当冲抵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使要承担责任,也应当与岳父岳母三人各承担三分之一。

  医疗费用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近日,湘潭中院二审宣判该案,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判决书。

  法院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付扶养费。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本案中,应当认定肖芳生前因治病向其父母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肖芳父母在她婚前买给她的房子、车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卖掉车辆的钱还给父母,房子过户到母亲名下,是肖芳在身患绝症生命垂危之际,作为对父母双亲养育眷顾之恩的最后回报,于法有据,于情可鉴,因此车辆转让款及房屋的价值款都不能予以扣减。

  而彩礼金从法律上讲是一种赠与行为。将彩礼金抵扣肖芳因治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有悖法旨情理,法院不予支持。

  经法院认定,在扣除肖芳银行卡余额、公积金余额等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朱斌前期支付的费用后,还有28万多元债务应由肖芳、朱斌共同偿还。由于肖芳已经过世,应当由朱斌来承担偿还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朱斌偿还肖芳父母28万多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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