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院:强化执行信用惩戒 从源头破解执行难
文章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0-08-28 10:52:02近年来,郴州中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郴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提升我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排名的工作方案(郴信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结合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执行信用惩戒,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努力推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信用惩戒大格局,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
一是加强信用监管
郴州中院出台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制度,并按期上传到“信用郴州”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各联合惩戒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与运用,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精神,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严格审查,审慎处理。
二是加大联合信用惩戒
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省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并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向市发改委推送,开展联合惩戒,便于市场主体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郴州中院与市文明办联合出台了《关于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授予相关荣誉的通知》,将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道德模范和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的前置条件。
三是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力度
按照“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的原则,利用报纸、电视、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和“信用郴州”网站、微博等多种形式依法、及时、规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效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今年以来,郴州中院共在以上媒体平台集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期,总点击量逾十万次。
四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在执行中加强诚信引导,强化诚信告知,重视诚信监督,对于不诚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失信企业加强教育,引导企业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引导开展信用修复。主办《郴州执行动态》,每月刊发一期,向全市两级“四大班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院等单位或个人发放,广泛宣传法院执行信用惩戒方面的法规政策、重大执行活动、典型案例等,推动郴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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