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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0-09-04 16:14:50 

  2019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省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此项内容涉密)

  二、机构设置(此项内容涉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省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此项内容涉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此项内容涉密)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10080.22万元,总支出9311.38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4030.13万元,增长66.6%,总支出较上年增加4747.86万元,增长104.04%。收入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划转经费,新增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基建项目等经费收入预算;支出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新增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新增基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各类业务项目等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1008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79.8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34万元,占总收入的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支出931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16万元,占总支出的41.37%,项目支出5459.22万元,占总支出的58.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79.88万元,较上年增加4079.98万元,增长68%;财政拨款支出9311.38万元,较上年增加4747.86万元,增长104.04%。收入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划转经费,新增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基建项目等经费收入预算;支出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新增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新增基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各类业务项目等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1.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747.86万元,增长104.04%,支出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新增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新增基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新增各类业务项目等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311.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9%;公共安全支出7935.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22%;教育支出12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82%;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9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44.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99%,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数,支出决算数436.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是机构改革划转经费。

  2.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3035.07万元,年初预算数277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中追加工资和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等。

  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4900.24万元,年初预算数14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机构改革划转项目经费及年中追加基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4. 教育(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数122.5万元,年初预算数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节约办培训班压减一般性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2.4万元,无年初预算,增加部分主要是年中追加的离、退休人员奖金及离休费提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项)支出决算数214.54万元,年初预算数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年中有新增退休人员,无需缴纳社保减少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130.17万元,年初预算数13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缴纳医保及离休人员医疗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100万元,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数32万元,年初预算数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大病、生育保险等其他医疗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240万元,年初预算数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缴纳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数38万元,年初预算数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8%,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02%,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48.9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75万元,年初预算数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7%,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万元,下降57.38%,支出减少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实际出国批次和人数减少,支出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6.2万元,年初预算数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24.98万元,年初预算数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中追加省级干部公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6万元,增长151.37%,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新增划转的公车运行维护开支,新增省级干部购置公车及更新购置公车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6.2万元,占4.1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75万元,占11.9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4.98元,占83.92%。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17.7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主要包括:受邀出国学习、交流当地法律制度、法律体系及司法人员管理选拔情况相关食宿、交通费支出。

  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6.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3个、来宾362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机关来我委指导工作及市州相关单位来我委协调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4.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7.98万元,主要是新增省级干部用车及更新公务用车各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所有公车的日常运行、维修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我委开支的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不含因机构改革划转我委,但暂未完成移交手续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来,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全面部署“三推进两加强”工作,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社会治理创新、全面依法治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大职责”,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再上新台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我委2019年绩效自评情况已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数6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减少75万元,降低12.15%,主要是:机构改革划入结余经费,年中支出时先安排结余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93.85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会议、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推进会等会议的参会人员食宿、会场、资料印刷等相关开支;开支培训费122.5万元,用于开展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法宣传工作、法学领导干部综合素能提升、党性教育专题研修等培训办班的参训人员食宿、资料费、授课费、场地费等相关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3.5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不含因机构改革划转我委,但暂未完成移交手续车辆),其中,领导干部实物保障用车4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各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湖南省委政法委用于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行政运行:指湖南省委政法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湖南省委政法委机关用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教育及培训:指为政法业务工作开展,湖南省委政法委对相关政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湖南省委政法委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经费支出。

  (四)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湖南省委政法委所属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省委政法委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人员基本情况(略)。

  (二)2019年度年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围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环境这条主线,坚决打好政治安全、反恐防暴、扫黑除恶、社会稳定“四大硬仗”,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大职责”,争取履职担当、改革创新、科技应用、队伍建设“四个一流”,不断谱写湖南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这条主线,打赢政治安全、反恐防暴、扫黑除恶、社会稳定“四大硬仗”,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大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省、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维稳、信访等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作用,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确保完成“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的目标任务。

  2. 推进全面依法治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机制制度、出台指导意见,统筹做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依靠法治手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包容和谐的社会秩序。

  3.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群众自治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包容和谐。

  4. 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照中央部署,对照全省改革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着眼人财物资源、机构职能、运行流程重组,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机构职能、权力运行、纠纷化解、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机制、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管理、科技支撑等“八大体系”改革任务。

  5.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努力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着眼确立科学理念、强化专业素养、激励担当作为、确保清正廉洁,抓住领导班子建设的关键和制度机制建设的根本,统筹推进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建设新时期过硬政法队伍。

  6. 加强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靠“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重构政法系统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抓住“网络互联、数据融通、智慧应用、安全监管”四个关键,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创新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制度机制,科学配置各类资源,加快政法系统智能化转型。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委机关人员、行政运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省级部门预算批复,我委2019年年初收入预算5144.6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3555.33万元,项目支出1589.3万元。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中工资福利支出2654.89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44万元。

  2.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3852.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8.24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92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

  3. 2019年基本支出情况分析

  2019年基本支出决算数3852.16万元,占总支出决算数的41.37%。较上年增加1523.97万元,增长65.4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98%,较上年增长52.42%,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02%,较上年增长200%。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增设了内设处室,新增人员,相应增加的工资、福利、奖金及公用经费支出 。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委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我委2019年年初项目支出预算1589.3万元。

  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共分为高铁护路经费、见义勇为奖励及工作经费、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经费、法学课题研究经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费、湖南长安网运营管理经费、援藏业务经费、社会管理创新专项工作经费等12个具体项目开支。

  2019年项目支出决算数5459.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4.23%。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新增业务项目及新增基建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开支。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委2019年支出预算是从我委职责职能出发,围绕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并据此设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年中执行时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抓好支出绩效的监控落实,确保各项支出科学、合理、有效果。现对我委2019年预算支出绩效总结如下:

  2019年来,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全面部署“三推进两加强”工作,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社会治理创新、全面依法治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大职责”,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再上新台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是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省安全稳定。探索建立平安建设领导体制、维护政治安全机制和维稳联席会议、涉疆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风险防范应对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圆满完成了“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的目标任务。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妥善做好有关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二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科学立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公正司法与提高执行效率,切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全省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和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机制。切实用好法治手段,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眼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保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推动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部署开展重大风险摸排化解攻坚,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房地产、涉众非法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风险。

  三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接受中央督导和“回头看”为契机,深入推进大要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12个,涉恶团伙1138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2416人,成功办理文烈宏涉黑组织案、新晃“操场埋尸案”等大要案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745件8439人,一审判决1319件5972人,二审判决539件3222人。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并在全国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四是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召开了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全省改革任务清单,分步骤推进“八大体系”98项改革任务,年内15项基本完成,32项已启动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各级党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政法单位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全省法院系统内设机构改革迅速推进,省检察院新组建12个检察业务部门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协调发展格局,公安消防、边防、警卫机构改革如期完成,铁路、森林等行业公安管理体制调整稳步推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法官、检察官增补、退出、交流机制,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加快推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省法院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结收比居全国前列。

  五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出台群众自治系列配套文件,研究起草两个“三张清单”,促进实现该政府管理的由政府依法管好,该群众自治的让群众自主负责。研究制定末端矛盾化解、中端风险防范、前端源头治本措施,推动构建专群结合、以专带群、专群共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召开全省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会,部署启动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创新试点。推进五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要素、促进网格化应用拓展。将“一村一辅警”纳入全省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并出台规范管理的文件规定。规范检查考评,消平安考评“一票否决”,减少考评末端指标和项目20%以上,切实为基层减负。

  六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策部署,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四次依法治省办成员会议,推动组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并规范运行,统筹做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制约,健全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推动落实“七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七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统一要求和省委具体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专项整治和问题整改,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与清正廉洁等方面取得预期效果。加强全员政治轮训,举办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年轻干部党性教育专题研修班。大力推树先进典型,带动干部担当作为。探索创新与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联动机制,推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八是加强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建立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成立运行协同创新研究院。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政法系统执法办案平台建设,初步建成“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和“党委政法委统一业务平台”。加快城乡前端感知系统布局,制定出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将政府投资建设公共部位视频监控点和 “雪亮乡村”视频监控点,全部接入省综治中心、省公安厅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基本实现对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全覆盖。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编制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委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比较准确,除省财政年中正常追加工资、奖金外,无追加调剂情况,项目支出本年有调剂、追加情况。目前影响预算编制精准度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年中因有关政策、或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发生变化而引起调整、调剂。

  (二)部门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委本年度总体预执行率较低。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原因主要是:①因机构改革等客观因素影响,部门预算执行整体进度未能达到序时进度;②基建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等业务项目为跨年项目,按合同当年只需部分支付。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预编制准确度。进一步做好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的学习、培训,力争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做到科学、准确、全面。

  (二)抓好预算执行进度。我委下步将根据各业务处室尤其是建设项目相关专班申报的年初预算及合同约定,制定预算执行时间表,实时跟踪项目执行情况,确保机关当年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到位。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拟应用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0]4号)文件精神,我委拟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机关预算支出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执行绩效低,效果差的项目资金进行削减或取消,将削减或取消部分统筹安排到重点、核心工作上来,确保预算执行绩效质量高、效果好。

  (二)拟公开情况。根据通知要求,我委拟于6月30日前于门户网站公开本次绩效自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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