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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两男子盗窃“功德箱”内的钱被判刑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皮宣文 时间:2021-01-14 17:50:05 

  湖南长安网1月13日讯(通讯员 皮宣文)人们到寺庙往“功德箱”里投钱,其本意是积德行善,以达趋利避害之意愿。“功德箱”里的钱是用于寺中公益事业的,其不是无主财产。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对两名有盗窃前科的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至8月,被告人李性育、蔡作成伙同他人在益阳市赫山区会龙山公园内的广法寺、栖霞寺进行盗窃,两次共计盗得人民币1700元。如2020年8月8日12时许,被告人李性育驾车搭乘被告人蔡作成及其他2人从浏阳市来到会龙山公园的栖霞寺,由李性育负责望风,蔡作成等人进入寺庙后用事先准备的粘有双面胶的铁板插入功德箱内粘钱,盗得人民币1100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性育、蔡作成于2020年9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两被告人的家属于2020年10月25日共同赔偿了两寺庙的损失并取得谅解。

  赫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性育、蔡作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性育、蔡作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性育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性育、蔡作成的家属共同赔偿了寺庙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性育、蔡作成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据此,该院判决被告人李性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被告人蔡作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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