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治安防控

11万余元赔偿款4天到位,资阳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安俊 时间:2021-01-25 17:28:15 

  湖南长安网1月25日讯(通讯员 安俊)“4天时间就帮我拿到了全部的赔偿款,感谢资阳法院,真是太感谢了……”1月22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王某在资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紧紧握着执行干警邱权、曹巍强的手连声道谢。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曾某、曹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资阳区法院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4天。

  

 

  2019年7月开始,被告曾某、曹某雇佣原告王某在两人合伙经营的幼儿园从事打杂工作。同年9月7日,原告在完成被告曾某给其安排的在幼儿园房顶浇水的过程中,不慎从搭建的脚手架上摔倒至桥板横梁受伤。受伤后,原告进入医院治院治疗,被告仅垫付医药费。经司法鉴定,原告构成九级伤残。之后原、被告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资阳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各项损失116767.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义务,王某向资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1月18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副局长邱权立即将该案列入涉民生重点案件范畴,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分两组加强执行,一组立即开展线上查控措施,自己带领另一组干警线下查找被执行人线索。19日,得知被执行人曹某、曾某的下落后,邱权带领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找到被执行人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工作,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1月22日,被执行人曹某、曾某主动联系执行局副局长邱权请求来法院还款,邱权当即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案件顺利执结。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