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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力执行暖人心,当事人感恩法官送锦旗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朱锋云 时间:2021-01-29 17:49:57 

  湖南长安网1月29日讯(通讯员 朱锋云)“谢谢王局长、廖法官,感谢你们,没有你们的前后奔波,没有你们为我撑腰,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近日,申请执行人曾某眼含泪水,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送到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林和执行法官廖彦博手中。

  

 

  2011年曾某、黄某与郴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住房拆迁项目签署《协议书》,约定某小区26楼住房一套,面积128平方米,价格3000元/平方米;面积18-22平米的车库一间,价格4000元/平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协议书》合法有效,判决双方签订《郴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署原告应全额向该房地产公司支付购房款或向有关机关足额提存购房款。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公司仍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申请执行人依法履行判决书义务,将足额购房款提存至法院。法院向申请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然因10年前协议约定的房价已远远低于市场现价,被执行人始终不愿意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案件一度进入死胡同。

  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该院将该房地产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局侦查。在涉嫌拒执罪被公安传唤后,该公司终于表示同意按照协议约定价格签订商品房买房合同,超出的房屋面积按照79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

  案情有了转机,但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又发现之前在诉中保全查封的房屋一套被轮候查封,导致不能顺利网签。执行法官不得不再次与轮候查封的许某联系沟通,经多次协商,申请执行人、申请被执行人以及许某三方达成了共识,许某解除查封以便案涉房屋网签手续顺利进行,解封后法院将提存的购房款发放至许某账户。

  按照约定,这天执行法官组织三方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手抓解封,一手抓网签,房屋顺利完成网签手续,案件最终圆满执结,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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