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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失信被惩戒 还款重拾信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杨鸽 时间:2021-02-02 16:30:17 

  湖南长安网2月1日讯(通讯员 杨鸽)“杨法官,我愿意还钱,明天我会喊我母亲将三万块钱和执行费如数交到法院,别将我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我还要买车票回家过年”1月26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杨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李某甲的电话。在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这场“猫抓老鼠的游戏”中,执行人员始终落实严谨务实的真格行动稳抓胜利,让失信人再拾信。

  在全面推进执行效力中,泸溪县法院始终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职责使命,灵活采用“战略集中、战役分散”执行策略,击破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多个重点、难点,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根行动、融于细节。李某甲一案是泸溪法院动真格、抓实干的又一生动体现。

  李某甲是(2021)湘3122执*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的当事人,李某乙母亲因乘坐李某甲所有的汽车事故后丧生,在与李某乙等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拒不主动履行,执行人员多次联系提醒未果。县法院立案执行送达法律文书后,李某甲为躲避义务将执行法官的电话拉黑,外出务工,断了联系。

  敌进我退,敌退我追。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县法院执行局组建“游击”小组,集中布局,系统分析杨某行动去向,干警多次前往杨某住所地,追寻新线索。期间,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决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李某甲予以公开曝光,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县法院通过布告、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及官方网站的信息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鉴于李某甲后续履行了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县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已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将李某甲屏蔽,并解除限制高消费和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的冻结,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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