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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凝聚磅礴力量决战决胜扫黑除恶

 文章来源:湖南检察 作者: 时间:2021-02-07 15:59:42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正式吹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湖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在三湘大地打响了一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战。

  知责于心:把党的绝对领导摆在首位

  “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专项斗争的各项规定与政策,院党组要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对上年的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新一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察长要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逐一谈心谈话,按照‘三个亲自’‘两个深入’的要求贯彻到位”。2019年初,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在督导长沙9个基层检察院时反复强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福祉、国家长治久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南省检察院始终站在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摆在首位,狠抓政治责任。为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省检察院党组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门会议21次,召开全省性会议14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夯实责任,及时将专项斗争最新的要求和上级精神传达到全省各级检察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湖南检察机关落地落细落实。

  涉黑涉恶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涉案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处理难度大。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党建和业务的融合,省检察院扫黑办成立临时党支部,在办理重大涉黑涉恶大案件时,各专案组均成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员模范及先进集体的带头作用,确保司法办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法治轨道上有序稳步推进。专项斗争以来,办理全国扫黑办、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10件,省级挂牌督办案件84件,最大的体会就是大案攻坚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推进。

  专项斗争以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副检察长印仕柏、丁维群等先后30余次深入一线调度指挥,同时坚持“及时报告、强化落实”,多次向党委和最高检领导汇报,研究解决案件定性、证据体系构建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各市州检察机关也闻令而动,以各种方式逐步压实工作责任,使得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成功办理。

  担责于身:切实发挥领导、骨干和集体力量

  “从目前来看,这几个基层院的案件清结还需要加把劲,我觉得需要约谈。”省检察院扫黑办综合协调组成员汤亮说道。

  “我看了下积存案件情况,目前周报月报反馈情况都显示案件在顺利推进,可能用提示函方式提示一下比较好。”省检察院扫黑办案件督导组组长丁军林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2020年8月底,省检察院扫黑办工作例会上,大家正围绕六清行动中的“案件清结”工作展开激烈讨论。

  专项斗争伊始,省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的通知》等制度,对于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扫黑办、专业办案组等进行明确,以求形成领导亲自抓、骨干力量具体抓、各方力量一齐抓的工作格局。全省检察机关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专班,高位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省检察院适时统筹调配人员成立案件指导组加强指导办理。各市州检察院挑选精干力量,实行捕诉一体,坚持每一个黑恶案件都有一名院领导包案、一名或多名员额检察官主办、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协助的办案团队,一办到底,全省共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183个。

  全省检察机关依托扫黑办建立起联络员制度,加强上下三级的沟通和与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联系。湘西州在办理古丈县“向氏兄弟”涉黑案,成立了以州纪委牵头,州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协同作战的“5.30”联合专案组,快速查清了该组织犯罪事实37起,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16人,查封涉案财产300余万元,同时立案查处保护伞2人。

  湖南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11·07”“套路贷”涉黑系列案,涉及21个“套路贷”黑恶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共计226人。长沙市检察院成立了由副检察长任组长、6个基层院25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案组。在省市检察院扫黑办统一调度下,该系列案共批捕、起诉217人;追捕18人、追诉漏犯11人、追诉新增罪名12条,深挖余罪600余笔。

  省检察院制发了《关于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的意见》,强化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实行“专家会诊”;对跨地区问题,实行“联合会诊”;对压力大、阻力大的问题,实行“提级办理”,全力支持各级院攻坚破难。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170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把关,改变黑恶定性57件;省检察院共事前把关涉黑案件125件135次,涉恶案件44件46次,其中改变涉黑认定9件139人、改变涉恶认定7件58人。各市州检察院共向省检察院备案审查涉黑涉恶案件169件。如对长沙县检察院办理的杨承厚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省检察院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区别,客观公正作出结论,建议对杨承厚等人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得到了法院判决支持。

  履责于行:用行动把责任层层压实

  2020年4月17日,省检察院按下了扫黑除恶“乘胜追击、决战决胜”的“快进键”,紧锣密鼓地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

  在切实做好防疫措施的基础上,组成由省检察院联点包片责任单位负责人带队、扫黑办派员参加、当地专家人才库成员参与的14个专项调研督导组,用了一周时间下沉基层进行督导。各督导组从清理存量、查明实况、把脉案件、明确进度入手,认真核查院领导包案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受理、审结情况,全面核查涉黑恶案件诉判不一致情况,全面核查“六清”情况,重点推动解决涉黑案件存量问题。各市州也实现每一个基层院都有上一级检察院院领导包片负责,确保责任压实到末端。“六清行动”以来,省检察院共对“案件清结”情况通报31期,对21个“案件清结”任务进展缓慢单位的检察长约谈提示,向14个市州检察长发出工作提示函,这仅仅是省检察院压实工作责任的一个缩影。

  “领导包案后,我们的工作力度更强了,干劲也大了,少了衔接上的困难,很多问题迎刃而解。”湘西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杨薇说。

  专项斗争以来,省检察院建立联点包片制度,推动各级检察长践行“三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检查),分管副检察长践行“两个深入”(深入基层、深入办案一线),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共有343名院领导对992件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包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对尚同军涉黑案包案后,亲自阅卷、审查近2000页的审查报告,研究解决案件定性、排除非法证据等问题,并选派第二检察部业务骨干现场指导,推动案件顺利办理。最终,尚同军等3人被判处死刑,唐先举等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8名被告人被判处8年至22年不等有期徒刑。

  省检察院扫黑办成立了15人的专班,建立“一卡三表一挂图”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列出办案进展情况和“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诉讼监督等核心数据,采取“一人监管一地区、一案每周一督导”的方式,对全省14个市州,按每人联点包片1个市(州)院,动态掌握责任地区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随时更新“一卡三表”内容,着力提升各地办案质效,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事项,形成季度核心数据情况通报、经验总结,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科学合理的依据。

  2020年4月,省检察院对62个先进集体、203名先进个人、45件优秀案件进行通报表扬,并对39人和3个集体予以记功奖励。对填报涉黑涉恶保护伞数据严重失真的4个单位相关责任问责并通报全省,督促市县两级检察院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充分发挥督导利剑的正面引领、负面警示作用。

  各市州检察机关也积极探索、构建了“五专”“双提前、四同步”“四级责任专班”等工作模式和“一卡式”全流程监控机制,推动工作开展。怀化市检察院通过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优”(优秀案件、优秀检察建议、优秀稿件)评选活动提质增效;衡阳市检察院实行“问题销号制度”,确保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郴州市检察院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一案一台账,一案一对策,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促进各项工作推动有力;娄底市检察院检察长两次督导某基层检察院,约谈检察长,重点督导该院在专项斗争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株洲市检察院实行“四级约谈”,强化监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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