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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出动扣押车辆  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彭秋蓉 时间:2021-02-20 17:36:44 

  湖南长安网2月20日讯(通讯员 彭秋蓉)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迅速出动扣押一被执行人的车辆,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20年7月,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申请执行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祁东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三次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1,419,242.38元及利息64,259.84元,负担案件受理费6,925.5元,合计1,490,427.72元。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支付了10万元,后一直未支付余款。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于2020年11月6日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王某仍置之不理,法院遂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并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0年12月8日,执行局局长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的电话,里面传来急切的声音:“您好!刘局长,我刚才在衡阳市某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了王某的保时捷牌小轿车,拜托您们一定要尽快赶过来控制,我担心他的车会随时开走。”刘局长在仔细询问并核实了王某车辆所停放的具体位置后,立即作出部署,组织三名执行干警出动警车迅速赶往现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到两个小时便成功将该车辆扣押到法院。完成扣押后,执行法官告知王某若继续规避执行,将面临拘留、罚款和车辆被司法评估、拍卖等后果。通过采取扣押措施,王某意识到了继续 “耍赖”的严重性,数天便陆续转账给某公司共计27万元,并承诺会想办法尽快兑付余款。

  近日,王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结清案款。随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协调下,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全部迟延履行金,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王某将剩余款项110余万元一次性现场转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某公司,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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