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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是云销天霁时——长沙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文章来源: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李翔、廖悠悠、何鸣、郭剑 时间:2021-03-11 16:14:39 

长沙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勋爵带队出庭公诉“5·27”涉黑案。通讯员陈琛摄

长沙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宗戈出庭支持公诉“11·D7”涉黑涉恶专案。通讯员陈琛摄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长沙市检察机关迅速集结,厉兵秣马,为这场战争的胜利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笃志躬行 厚植民心之基

  “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这是决战扫黑除恶的冲锋号,也是专项斗争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庄重承诺。面对错节盘根的大案,长沙市检察机关举全市检察力量,深挖到底。

  由高某某、周某在2012年9月成立的长沙易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看似—个普通公司,实则招募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在望城区有组织地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至2018年10月间,该公司共发放高利贷1.78亿余元,实际获利3640余万元,共实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55起,打伤群众20人,在当地已是恶名昭昭。

  “他们为非作恶时间长达7年,发展组织成员20余名,内部呈金字塔型4级组织架构。我们调查了解到多名被害群众不敢报案,怕报复。”承办检察官曾欢回忆道。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提前介人引导公安机关取证,自行补充侦查,共追诉漏犯25人、追诉漏罪10起,99本案卷变成147本。

  2020年7月30日,16名被告人中15人当庭认罪认罚,望城区检察院提出的定罪量刑建议全部得到望城区法院采纳支持,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1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谢谢你们,不然我—直默默背负着所有压力,不敢告诉父母。”被害人小陈感激地跟承办检察官刘珺说道。

  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周某等8人在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针对大学生从事“套路贷”,该团伙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诱骗在校学生贷款后,再通过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滋扰等手段迫使被害人在团伙内部流转解套,使得被害人不断垒高债务金额。“该团伙致使多名在校学生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却只能外出躲藏,不敢举报、控告。被害人顶着巨大的压力与自责,深受其害。”该案承办检察官刘珺说。

  为还原案件事实,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专案组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提前介人侦查,对新的犯罪事实、新的犯罪嫌疑人、新的罪名逐—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举全院之力自行补充侦查,逐—落实被害人调查取证,揭露了以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的黑恶本质——该团伙共实施敲诈勒索罪12起,金额达62万余元;诈骗罪42起,金额达79万余元,其中被害人已支付54万余元;该团伙还实施非法拘禁罪6起。目前,该团伙中的周某、张某被法院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守土有责 急应群众之声

  除了上述这些套路贷等新型黑恶案件,长沙市检察机关坚持打早打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行霸”“市霸”等12类重点犯罪重拳出击,共办理此类案件83件。

  长沙市天心区某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某某长期把持基层权利,垄断农村资源,经过4次庭审,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涉恶定性均被区法院采纳,朱某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宋某某、周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案,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涉黑案件“两分两合”审查方案,即将整个案件分为主案和关联案件进行第—次分工整合,依照不同罪名将整个案件划分为8个板块,进行第二次分工整合,做到了分工审查、交叉确认、同步推进。不但有效将“市霸”等人绳之以法,对后续办理类似涉黑案件也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2012年3月至2019年8月,以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湘江长沙、湘潭等禁采河段多次实施非法采砂、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共计非法采砂近75万吨,获利逾3000万元,在湘江流域造成长期的生态破坏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是不折不扣的“砂霸”。2020年8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要求31名被告人共同承担侵权赔偿总金额达5498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应民心所盼,维护平安祥和,捍卫公平正义。专项斗争始终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

  异地出击 迸发雷霆之力

  “1992年以来,‘康氏集团’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通过寻衅滋事、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手段强揽工程,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16支、弹药200余发,为非作恶,残害群众。造成1人死亡、2人严重残疾、多人受伤等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庄严的声音在审判庭回荡,2020年10月26日,长沙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勋爵作为公诉人,对万某、黄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提起公诉。

  “康氏集团”的根基非常深,从1992年开始发展。2005年以后,万某、黄某某利用其拥有枪支的影响及势力,持续垄断砂石业务、开设赌场、强揽工程。万某还前往新疆发展,在新疆和静县非法采矿。他们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犯罪、故意杀人等70起犯罪活动以及随意殴打他人、开设赌场等9起违法行为,成为了两地人民心中的恐惧。

  黑恶势力能在—方盘踞多年、坐大成势,长期未受到有效打击,与“保护伞”的庇护有着极大关系。“扫黑”如何“破伞”,成为制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关键性问题。

  为将这起复杂的大案办透,王勋爵22次组织检警联席会议,专案组在常德市驻扎3个月。深挖彻查之下,藏在内部的“蛀虫”也出现在检察官敏锐的视线内。

  长沙市检察机关组建专业的“破网打伞”工作组,将检察机关自行侦查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对为“康氏集团”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常德市公安局正科级原民警袁某某及武陵分局河洑派出所原副所长阙某某自行立案侦查,最终上述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6年。

  为了确保“网伞清除”,长沙市检察院直接派员到基层院参与办理关联的“保护伞”案件,依法起诉了常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某、常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张某某。望城区检察院起诉了常德市汉寿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周某某,上述3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谈到办理“5·27”涉黑专案的感受,王勋爵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场人民战争,更是—项民心工程。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长沙是湖湘中心,长沙检察作为省会检察,应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截至2020年12月30日,长沙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23件1674人,起诉257件1862人,其中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1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0个,不断加大对黑恶犯罪的依法严惩攻势。提前介人涉黑涉恶案件273件,立案监督58人,纠正漏捕108人,纠正漏犯80人,提出抗诉22件;经审查起诉,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42件,追加认定涉黑恶犯罪51件,坚决做到“不放过、不凑数”。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29条、“保护伞”线索105条,自行侦查“保护伞”案件3件3人,对“保护伞”案件提起公诉10件。

  黑恶除尽,漫江碧透,万山红遍,法治平安新—线城市正在崛起。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7·5”专案组成员在市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通讯员 朱紫英 摄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智和办案组成员在看守所提审“1·22”专案犯罪嫌疑人。通讯员 朱紫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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