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铁有痕 踏石留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纪实
文章来源: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李翔、廖悠悠、王艳 时间:2021-03-16 11:22:39五一新村人头攒动,化龙池灯火通明,长沙火车站旅客摩肩接踵……这是人们眼里活力朝气的芙蓉区。
马王堆承载千年记忆,定王台伫立不变,老街巷弄里挂着腊鱼腊肉……普通而重复的日子里,“老口子”在此守着柴米油盐和“霸蛮”的个性,这是人们眼里底蕴悠长的芙蓉区。
多面而繁华的芙蓉区有无限的魅力,而不变的是平安喜乐之下法治力量的支撑。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扎实开展专项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均全出庭尹某等人组织卖淫案。通讯员 刘向东 摄
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作为基层检察院,芙蓉区检察院没有松懈过对自己的要求,在2018年3月便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设立一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保障用车和每年10万元的专用经费,从人、财、物各个方面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同时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保密要求、线索移送办法等制度,确保不折不扣地把专项斗争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
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王均全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检察长白涛兼扫黑办主任,抽调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员额检察官,组建2个涉黑涉恶专业办案团队,采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具体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要求检察官严格遵照长沙市检察院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建设意见,进一步提升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规范化程度。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芙蓉区检察长共包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副检察长办理案件9件,这种以上率下的工作模式推动了全院做实各环节工作。
如负责湖南省扫黑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9·05”案,在侦查阶段包案领导就和其他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通过逐一审查讯问笔录、系统梳理书证材料、全面阅览卷宗等方式查漏补缺,就案件继续侦查相关事宜与公安机关进行直接沟通,要求公安机关尽可能全面地巩固、完善证据体系,查明案件事实、确保有力指控。严格把好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
“我们要多做‘战斗员’,少做‘指挥员’。”案件承办人、副检察长白涛对记者说。
聚焦主责主业
“依法严格办案,坚持除恶务尽,确保斗争实效是我们这三年扫黑除恶工作中最要紧的部分。”历数芙蓉区检察院办过的案子,王均全坚定地说。
他自己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沈某等56人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抢劫罪案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但经过仔细审查案件、多次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该院认为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标准,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依法按普通刑事案件办理。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是该院的一大宗旨。强化监督意识,深入分析、研判、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综合利用各项监督手段,以监督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深入开展。
在办理周某一案中,承办人经过梳理,追诉了5名同案犯。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成功打掉了以肖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以周利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肖某某一审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张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充分发挥了检察监督职能。
黑恶势力坐大,“保护伞”的“恶”不容小觑,芙蓉区检察院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另外,对办理的相关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重点审查该类案件中存在的涉案人员为化名、外号、在逃及是否有保护伞情况。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摸排出9条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
打击与保护并重,打击的是“黑恶”,保护的是广大人民。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各类涉及“校园贷”“裸贷”的案件共8件81人,提起公诉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1件1人。
“我们驻公安机关对这个案子进行逐一指导。提前梳理的每一笔犯罪事实进行证据固定,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逐一核实讯问,尘埃落定后,自己悬着的心才落下来。” 办理“校园贷”案件的检察官刘珺说。
彭某涉嫌强奸、强迫卖淫一案令办案人员都十分痛心,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审查起诉,芙蓉区检察院通过出具详细的补侦提纲,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成功揪出被告人彭某背后隐藏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对彭某依法变更罪名,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两罪向芙蓉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将该案准确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法院最终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此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治安环境,被评为2020年度长沙市十大优秀司法执法案例。
如何铲除滋生土壤、实现新突破是除办案外的另一个角度“考题”。芙蓉区检察院对黑恶犯罪高发的地区和领域进行深度分析,剖析出黑恶犯罪的成因、特征、防范对策,同时注重挖掘黑恶势力犯罪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共性问题追根溯源,抽丝剥茧,帮助清除行业犯罪隐患。该院检察官撰写的“套路贷”案件调研文章,以办理的“套路贷”案件调研为基础,归纳总结出该类犯罪的行为特点,梳理出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过程中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审查难点,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审查对策,为司法办案提供有益参考;另外,坚持标本兼治大局观、立足办案深挖犯罪根源,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并坚决贯彻全国扫黑办部署的“六清行动”要求,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长效机制的建立
扫黑除恶的期限不是3年,在今后的时间里更要不断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防范打击长效机制。芙蓉区检察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系统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度,提升并形成一批管当前、利长远的工作机制,推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检察长包案制”就已成了一大固定机制。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办理,包案领导及案件办理组承担办案主体责任,实施“捕诉一体”,从提前介入到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等阶段“一套人马”全流程办理。
该院制定了《对涉黑涉恶案件加强法律监督的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刑事立案及侦查、审判、刑罚执行进行监督。为加强对芙蓉区社区矫正人员中涉黑恶人员的监管,从严掌控芙蓉区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在芙蓉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察活动实施方案》。
在建立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规范管理工作机制、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听庭评庭工作机制等方面,芙蓉区检察院对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统一由扫黑办归口管理。扫黑办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分类处置,保密运行,并制定了《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办法》《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听庭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等章程。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同黑恶势力的斗争是一项长期工作,芙蓉区检察院将继续号召全院执法办案干警积极投身于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依法、正确、及时履行职能,为赢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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