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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天降垃圾袋砸凹小车,购物小票成破案关键

 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洁规、刘梦野、罗冰云 时间:2021-04-08 16:56:04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株洲云龙示范区印象华都小区的丁女士又不幸中招,她停在路边的小车被一袋从天而降的生活垃圾砸出一个坑。正担心维权难,警方从垃圾袋里一张购物小票中发现了线索,并找到了肇事者。

  4月7日,株洲警方披露了相关详情。

  3月31日,印象华都小区2期13栋居民丁女士报警称,她停放在路边的小车被高空抛下的一袋垃圾给砸中了,车顶部右侧被砸出了一道长约40厘米、宽约30厘米的凹槽。

  接到报警后,株洲市公安局经开公安分局学林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民警现场勘查发现,垃圾袋里头装有纸尿裤、厨余垃圾等。

  垃圾袋是谁抛下来的呢?警方在小区周边展开大量走访,收效甚微。垃圾袋里的一张超市购物小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小票上有超市的名字。民警顺藤摸瓜,找到这家超市后,调取了当天所有视频监控。

  根据线索追查,高空抛物的是该栋17楼的一名男性业主。面对铁证,该业主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为了偷懒,然后看了眼窗外,见楼下没人,就顺手把垃圾扔了下去。”

  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该业主赔偿了丁女士1000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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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空抛物入刑,你还敢乱扔吗?

  天上不会掉馅饼,但可能会掉菜刀、掉花盆,掉瓷砖……高空抛物、坠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生活中的案例并不少见。很多高空坠物事件,看似偶然发生,实则隐患可能已存在很久了。

  有媒体曾对高空坠物的杀伤力做过测算,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落下,若击中人头部,可致人死亡;一个易拉罐,从15楼落下可砸破头骨。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严令禁止高空抛物,并细化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责任主体。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新增了高空抛物罪,指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拒绝高空抛物、坠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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