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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人民法院:借款金额存争议 多元调解促和谐

 文章来源: 作者:于阳阳 时间:2021-04-16 21:41:01 

  湖南长安网4月14日讯(通讯员 于阳阳)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零陵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从最突出的问题着手,以破解实际问题为工作着力点,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近日,零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双方因借款本金争议较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工作,最终双方就借款本金和还款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原告蒋某称,2014年1月29日,刘某向蒋某借款30000元,约定于2016年6月底全部还清,经蒋某多次催讨,刘某返还了蒋某5000元。借款到期之后,蒋某多次催讨,刘某以各种理由不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蒋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被告刘某称,自己还给蒋某的钱不止5000元。

  2021年3月10日,此案立案后,零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对借本金争议较大,并因借款本金争得面红耳赤,双方谁都不肯退让。案件进行审理程序后,承办法官龙智林依法组织双方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辩论后,双方之间的借款本金逐渐明确,为了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龙智林仍未放弃组织双方做调解工作,以“当事人曾经关系友好、不要激发问题,要解决问题”等话语打开了双方矛盾的突破口,并邀请驻零陵区人民法院金牌调解员陈萍参与调解。

  在龙智林法官和陈萍调解员一个小时的不懈努力下,蒋某与刘某最终协商确认借款本金为21000元,并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债务清偿完毕后,蒋某将两人之间所有的借条、欠条以及在蒋某姐夫处的条子全部归还给刘某。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龙智林法官和陈萍调解员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表示感谢,法院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还维系了双方之间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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