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春风化雨唤真情 人民调解暖人心——张家界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调解矛盾纠纷作为教育整顿主战场
文章来源: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王章勇、周红莉 时间:2021-04-28 16:23:58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张家界市司法行政系统紧密结合“迎建党百年 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坚持把调解矛盾纠纷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主战场,聚焦职能作为,广大司法所所长唤真情暖人心、化纠纷解难题,办理了一批群众交口称赞的人民调解经典案例,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布衣法官”。
13年隔阂一朝解 人民调解续写兄弟情
今年2月,永定区王家坪司法所所长受理了一起矛盾纠纷,王家坪镇砂子垭村村民欧某阶与欧某雄两兄弟,因误会积怨13年,后因界址不清引发山林纠纷,于2020年4月爆发激烈冲突。
王家坪司法所所长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和王家坪镇人民调解员一道调查走访证人并前往档案局调取山林老底子,搞清山林界址,为最终调解充分准备。3月16日上午,一场调解在王家坪镇砂子垭村张家界组进行。听完两兄弟的诉求,调解员找到了关键点,经过简单的商讨后,参与调解的人员拿着皮尺,冒着大雨到两家山林测量面积,指认界址。随后,兄弟俩回到村委会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同时也续写了兄弟亲情。
跨省千里解民忧 调解员助力农民工获赔
“涛哥,小军(化名)刚刚发信息给我,施工方的赔偿款已经全部到账了。”4月6日一大早,武陵源区中湖乡司法所副所长向涛就接到鱼泉峪村人民调解员王宗铸发来的好消息。
2020年9月底,中湖乡鱼泉峪村的村民小军到浙江省临海某工地务工,刚上工没几天就不慎发生了意外,小军左脚骨裂,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今年3月,小军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施工方与小军就伤残赔偿金金额产生了重大分歧,双方争执不下。
3月19日,求助无门的他在工友陪伴下拨通了村调解员王宗铸的电话。“家庭经济困难,文化程度不高,依法维权意识不强”,王宗铸对小军的遭遇心疼不已,他当下决定和另一名调解员宋春杉赴临海为小军办理追讨伤残赔偿事宜。出发之前,向涛与村法律顾问一起为两人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罗列了农民工追讨伤残赔偿的法律点。到达临海后,两人立即与当地职能部门取得联系,联合当地司法所调解员一起与施工方代表谈判,经过努力,小军与施工方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
掐灭自杀火苗 让当事人达成和解
2月2日,慈利县司法局龙潭河中心司法所在调解中敏锐发现、及时处理,果断掐灭了一场自杀事件。
2月2日下午4点许,零阳镇南街居委会的邢某英带着两个不满10周岁的小孩,开车赶到龙潭河镇渠溶村徐某家闹事,扬言要与徐家人同归于尽。司法所罗所长接到化解矛盾任务后,通知徐家女儿和邢某英的前夫黄某华迅速到司法所参加调解。
当晚7点半,罗所长展开调查,并与当事人黄某华沟通,稳定邢某英的情绪。邢某英进门便号啕大哭,痛骂黄某华和徐家女儿的“不义”。在罗所长和专职调解员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劝导后,邢某英才终于平静下来,同意协调解决问题。此时,大家嗅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汽油味,在现场人员追问下,邢某英才道出:“我今天带了一桶汽油,是准备和徐家人同归于尽的,汽油和打火机在我汽车后备厢里,我身上已经浇上了汽油,你们劝我让我心里舒畅很多了,不然我今晚就会去烧死徐家人。”罗所长迅速与镇上王书记、陈警官、廖调解员对邢某英展开法治教育,告诫她法律后果,邢某英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配合陈警官对30升汽油作了无害化处理。
险情排除后,罗所长又开始做邢某英与黄某华的思想工作,阐明了双方已协议离婚的法律事实,并指出黄某华在未离婚前就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违法。为彻底化解矛盾,罗所长就双方财产和子女抚养变更等事项反复进行调解,当晚11时许,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邢某英保证再不做过激的事,也不再伤害徐家人。
“清官也能断家务事” 四兄妹握手言和
3月8日一大早,一阵喧闹打破了慈利县阳和乡政府的宁静,余某东夫妇因抚恤金分配和给付问题要求公断。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难住了司法所的王湘瑜。原来,余某东的父亲原是阳和乡政府单位职工,去年因病去世。根据规定,继承人余某东等可以分得抚恤金11万余元。因余某东、余某枚、余某玉、余某娥四兄妹没有达成抚恤金分配方案,政府依法暂未发放。
“我来给你们解决。”王湘瑜斩钉截铁地说,余某东夫妇立马要接王湘瑜去他家调解。王湘瑜迅速带着辅警、专职调解员下村,来到余某东家。调解过程中发现,余某东父亲生前一直随余某东居住,衣食住行也一直由他们夫妻照料。余父因病瘫痪在床后,也是他们两口子照料。其父生前还留有工资遗产7万元。余某东认为抚恤金和遗产应归他一人,其他3兄妹认为他们也有继承权。
王湘瑜了解了余家兄妹的争议焦点后,拟订了调解思路。经过数次调解,感动了当事人。最后四兄妹以亲情为重、互谅互让,达成了余某东分得12万余元、其他三兄妹各分得2万元的调解协议书。
清明不休假 上门解纠纷
4月4日清明节,桑植县洪家关司法所应当事人要求,利用节休时间到龙头村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该纠纷申请人罗某今年75岁,2020年3月在某公司龙头村基地提供劳务时,发生事故,造成腰椎、腿多处骨折。治疗休养一年后,伤情仍未稳定。罗某生活需要护理,需要定期到医院复查,罗某对护理、复查的费用保障以及是否需要二次手术等事项心里没底,非常焦急,罗某叫了孙女专门从外地赶回来协调。
4月1日,洪家关司法所参与了调解,调解中双方议了两个方案,某公司以调解方案需公司董事会通过为由,承诺3天内给答复。罗某孙女提出,三天是节假日公休,而她本人要急于赶回公司,能不能提前。司法所当即答复只要双方三天内能议定大致方案,清明节假期也可以为双方进行调解。
4月4日清早,罗某孙女告知司法所双方约在龙头村村部进行调解,司法所如约赶到龙头村。经协商,双方就罗某作出伤残鉴定以前的休养期内护理、复查等费用的给付、是否需要二次手术的事宜达成协议,即某公司每个月预付给罗某4000元,作为罗某的护理、复查等费用,预付款在正式定损赔偿的款项折抵;是否进行二次手术经双方认定的医院评估结果而定。协议签订后,司法所上门到罗某家,罗某签字认可。罗某表示感谢司法所节假日上门服务,把自己担心的事解决了。
古稀老人心存积怨 及时调处一朝化解
“感谢你们,冒雨为我们处理问题,我种的洋芋也得到了合理补偿,真是老百姓的好干部。” 76岁的王某拿到人民调解协议书时的那一刻由衷地感慨道。
今年3月29日,桑植县空壳树乡莲花台村调委会请求司法所指导该村垭妙组王某与彭某两家之间历经长达15之久的田土调换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王某为修房屋于15之前与彭某调换了田土,彭某一直耕种到现在。几年前,王某就说要耕种调换的田土,去年下半年,王某到调换的田土上种下了洋芋,彭某见状不干了,愤怒之下将王某种的洋芋毁了,自己另外种上了玉米。
为慎重起见,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里一道走访了当时的村干部,查阅历史档案,本着尊重事实,面对现实,耐心细致地向两位老人讲道理,摆事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今年来,张家界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截至3月底,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3216起,调处成功3199起,调处成功率99.47%,真正做到了为民调解、调解为民,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人民群众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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