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专项工作

韶山市人民法院:拒不履行执行款 田间地头被拘留

 文章来源: 作者:沈蹦 时间:2021-04-29 13:24:14 

  湖南长安网4月24日讯(通讯员 沈蹦) 2018年5月,文某和胡某两人对一起经营的砂场进行退伙结算,胡某应给付文某123000元。之后,胡某陆陆续续支付了文某36000元,尚欠87000元。因文某多次催还无果,2020年8月,文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审理后判决胡某偿还文某87000元。

  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对被执行人胡某的财产进行调查,其名下除了一辆即将报废的汽车,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胡某对于法院的多次传唤置之不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4月21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文某的电话:“被执行人胡某在自家附近街道上的一超市买东西。”

  兵贵神速,放下电话,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干警,火速前往。被执行人胡某开车回家过程中与法院警车相遇,法院要求其停车时,胡某加速开车离去。经过一段时间的紧跟,最终将胡某堵在田间的小道上,并依法将被执行人胡某拘传到法院。法院组织申请执行人文某与被执行人胡某进行协商,但胡某仍以没钱拒不履行。鉴于其拒不履行的行为,胡某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天。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