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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三娘”勤办案 一心为民护平安——嘉禾法院刘凤先进事迹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雷丰利 时间:2022-03-14 10:56:24 

湖南长安网5月14日讯(通讯员 雷丰利 唐红)刘凤,女,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97年11月湖南省司法学校毕业后招入嘉禾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执行局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塘村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塘村中心人民法庭庭长,成为嘉禾法院第一位到基层法庭工作的女干警。2020年4月至今,因工作需要,调整至嘉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任庭长。

声音清亮、性格爽朗的刘凤在工作上总有一股不服输、不怕苦的韧劲,同事们敬佩地称她为“拼命三娘”。24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她都勤奋务实,恪尽职守,因工作成效突出,多次被县委嘉奖,其中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多次被评为郴州市中院人民法院先进个人;2015年度获“芙蓉百岗明星”称号;其任法院一支部书记时,该支部获优秀基层党支部,其个人多次获优秀共产党员。

案结事了,胜败皆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刘凤审结的案件质量高、速度快在嘉禾县人民法院是有名的。她从事民事审判时间不长,但审结的各类民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最短,且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也因此而连续多年被市、县法院评为办案能手。

她办案的秘诀在于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注重诉前诉讼风险的告知,使当事人明白诉讼有风险,以减少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的误解和抵触。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大调解力度,把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特别是在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过程中。通过诉前、诉中、诉后调解,促成案结事了。对不得不判决的案件,也要做好判后答疑,使双方的对立情绪降至最低,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矛盾,从点滴促进和谐。

原告肖某与被告嘉禾县袁家镇某五金铸造厂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刘凤通过开庭仔细审查证据,了解了案情后,她先找到原告,释明承揽合同过程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又找到被告的经营者刘某,反复做她的工作,终于被告的经营者刘某被刘凤的诚心所感动,说“刘庭长,就冲您对的工作态度,我就是借也要承担应当赔偿给原告的经济损失……”最后,经过刘凤的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使这一棘手案件化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4年至2020年期间,刘凤共审理民商案件一千余件,具有可执行内容的案件700余件,有160余件案件在送达民事诉状副本的一周内调解结案,近150余件具有可执行内容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或判决生效前已自动履行到位,有效的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情牵群众,心系民生,树立法官新形象

法院年轻的同志常常问刘凤:“在塘村民情那么复杂的地方,您怎么不仅驾驭得了,不出乱子,说的话还那么好使呢?”刘凤说,群众是有感情的,这种感情是真心实意跟群众打交道积累下来的。她一直觉得办案不是一锤子买卖,办得好不好,有没有真心实意地及时办理,老百姓心里自然有杆秤。因此,刘凤在立足调解促进和谐的同时,还注重服务细节的改善。

2018年8月,在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考虑原告初来乍到,地域不熟,语言存在障碍,还要与被告到二十多里外的县城银行办理转帐交付,刘凤立即驱车把原告和被告送到银行办理交接,之后又把原告送到汽车站。办完这一切,已是下午六点钟,原告一再发短信对刘凤法官细致入微的服务表示感谢。

刘凤经常牺牲午休时间接待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起草法律文书,有时竟顾不上吃午饭;送达难,她就不计雨雪、不分早晚,到老百姓的家中乃至田间地头送达;群众诉讼不便,她就到老百姓的家中开庭,巡回审判。她虽然是嘉禾法院第一位下基层的女法官,但在法庭工作的8年多的时间里,她不仅熟悉了每村每户门前阡陌交错的泥巴路,她更成为了老百姓心中值得信赖的好法官。

换位思考,善于总结,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信访工作是审判工作的晴雨表、衡温器和减震器,它已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院领导高度重视。刘凤担任立案庭长后,深刻地认识到“法院信访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她经常换位思考:假如自己是来访办事的群众,我希望法官如何接待我?因此,她接待每一位来访者都是怀着满腔的热情,严肃认真的对待,她总是耐心听诉、热心解答。

作为信访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她针对不同的当事人研究不同的工作方法和艺术,总结了三大“法宝”,使信访工作取得实效。一是“送法上门法”。利用送达法律文书和调查取证的时机,深入乡镇、自然村、社区、厂矿企业及学校普法,提高群众信法不信访的意识。 二是“诉前调解法”,对于双方当事人都到庭请求调解解决纠纷的案件,引导双方由各个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从源头化解矛盾。三是“窗口前移法”,深入各乡镇,设立电子信箱,公布信访专线电话,及时了解情况,排查纠纷,变上访为下访。

调整至立案庭工作一年来,刘凤解答法律咨询21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90件,为县委政法委、市中院报送信访报表42份,办理中央、省、市交(督)办件11件,协助院领导成功化解长期信访案件彭某祝一案。现在嘉禾法院工作的信访形势总体稳定,受到上级法院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勤于创新,完善举措,为群众提供优质诉讼服务

2020年刘凤接任立案庭庭长时,嘉禾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工作较为薄弱,为改善这一格局,她注重学习、勤于创新,不断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

她积极在诉讼服务中心宣传推广移动微法院以及诉讼服务网,全面推开了网上立案,向当事人广泛推荐微法院平台,开通了跨域立案,推行并广泛应用手机网银支付交纳诉讼费和执行费,真正实现了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极大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为方便群众,她安排专人引导当事人办理相关网上操作事宜,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诉调对接窗口,积极推进诉调对接。中心设有专门引导员,立案前充分告知当事人非诉处理矛盾的方式以及优点,给当事人充分的选择权。科学引导人民调解员和来诉群众运用人民调解平台处理矛盾纠纷 ,通过音视频在线调解等方式,打破时间限制、地域限制,极大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

2020年4至12月,嘉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诉来访群众3600余人,接收各类案件3375起。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平台诉前调解案件 725件,其中音视频调解 434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42.83%。在她的带领下,嘉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体系2.0考核中位居全省前二十、全市第二的好成绩。

二十余年如一日,刘凤怀着对法律事业的无限挚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不凡的工作业绩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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