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1年湖南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确定,这个标准管一年!
文章来源:衡阳铁路运输法院 作者:刘登辉 时间:2021-06-08 16:52:15北大数学“扫地僧”韦东奕,
让网友们再次想起了被数学这门
看似基础实则深奥的学科支配的痛苦。
对案件当事人来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等民事纠纷,
涉及到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
的各项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也一直是个难题。
别怕,下面这堂数学课只要5分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因此,湖南省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一审案件经济损失的计算,应当以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相关统计数据予以确定。
湖南省统计局近日公布的2020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如下:
一、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年;
二、2020年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性支出26796元/年;
三、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年;
四、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4974元/年;
五、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2356元/年。
六、2020年各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下:
七、2020年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6423元/年。
八、2020年各行业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如下:
案例一
李某(40岁)系城镇居民,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其近亲属于2021年5月起诉至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请求被告张某和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
Q:李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死亡赔偿金应当如何计算?
A:《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经查,湖南省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698元/年,故李某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是:41698元/年×20年=833960元。
案例二
王某系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王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王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有固定收入以及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但其提供证据证明其一直从事餐饮业工作。王某于2021年5月起诉至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请求被告朱某和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Q:王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其误工费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A:《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参照湖南高院、公安厅、司法厅、银保监局印发的《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的规定,无固定收入但能够证明其从事行业的城镇居民按“湖南省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对应行业标准计算。经查,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城镇私营单位“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4809元,故王某的误工费损失应当是:34809元/年÷365天×180天=1716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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