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场的租赁风波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陶琛、李艳、尹宣姣 时间:2021-07-06 16:15:06“太不讲诚信了,渔场不租也罢,解除合同还我们租金!”2021年5月22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河西中心法庭审判庭内,一起合同纠纷案正在开庭审理,原告之一的邱某怒气冲冲,一再提出解除合同。被告的代表洪某丝毫不让,“法官,合同绝不能解除。”
这是一宗渔场租赁案件。2016年11月,两被告程某、洪某从汤某、邱某等5名原告处承租了300亩渔场。合同才签订完不久,两被告在未经5名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渔场转租给了第三人吕某和孙某。因被告一直拖欠租金,从而酿成纠纷。
“老孙还有18万元租金没给,我们才拖欠了原告的租金。”法庭上,被告洪某努力解释。“我们已经投放了十万多条鱼苗,花费了几百万元,还没有产出,怎么能返还渔场呢?”第三人吕某、孙某一脸焦急。
面对争论不休的当事人,想到还未到收获季节的鱼苗以及无着落的渔场租金,法官钟玲陷入沉思。庭审结束后的下午,她给原告汤某发了一条长长的信息,分析案情、晓以利害,怕没说清楚,又通过电话与原告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第二天一大早,她又约了两被告当面交流。
原来,5名原告的真实想法是不想再和被告签合同,而被告想要回租金,第三人则是想继续租赁渔场。了解情况后,钟玲决定朝着双赢的方向努力,“既要让渔场的承包继续下去,也要敦促租金支付到位。”
考虑到涉诉人员多,当事人之间矛盾重重,钟玲首先与三方“背靠背”做工作,了解各方对续租事宜的态度,以及他们能够接受的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经过不断协商,钟玲心中对续租方案已基本形成。她组织三方当事人再次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起初,三方当事人看着这名个子不高的女庭长,不相信她能让彼此间再次配合。
但经过整整6个小时的调解,当事人被钟玲的敬业所感动。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解除合同,由原告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渔场由第三人继续租赁经营;被告、第三人在约定限期内分别向原告、被告偿还拖欠的租金。
案件终于圆满结案,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共同给法庭送来了锦旗。
作为河西法庭的庭长,钟玲常说,法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除了专业过硬,还要更多地想怎样才能为群众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在基层扎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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