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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金钟罩”——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成果巡礼

 文章来源: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蒋文娟 时间:2021-07-21 15:58:33 

6月11日,永定区检察院在张家界第一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未检干警同民警在“一站式”办案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取证。

6月22日至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湖南检察机关调研时提出:“修订后的‘两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要从政治上看未成年人工作,通过更优的检察履职促进司法保护落得更实!”

少年强则国强。近年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未检办案机制,统筹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法律监督工作,精心打造永定检察未检工作品牌。

组建未检工作室“菁菁之窗”、张家界市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联合9家职能单位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干预工作的实施办法》……一张延伸到辖区各个角落、严密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金钟罩”,正在永定检察的不懈努力下逐渐成形、愈加坚固。

构建未检办案“永定模式”

“为全面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责任,永定检察打造专业化团队,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室,组建未检工作室‘菁菁之窗’。”6月28日,永定区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滕婷说。

“菁菁之窗”未检工作室于今年4月成立,致力于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综合司法保护、观护帮教等工作。“‘菁菁’一词取自诗经‘有伏之杜,其叶菁菁’,意茂盛、越来越盛,寄托着我们检察人对‘后浪’们的祝福与希冀。”工作室检察官助理、未检工作专干鲁密群解释说,要做到名副其实,并非一日之功。

17岁的李雷(化名)是一个看起来温顺稍带腼腆的男孩,办案组在审讯室见到他时,还无法将他与涉嫌非法拘禁案联系起来。经初步了解得知,初中二年级辍学的他成了闲散人员后,结识了一帮“讲义气”的哥们。案发当天,他应陈某邀约帮忙拘禁刘某以索债,不想竟使自己身陷囹圄。

讯问时,办案组安排其父母陪同讯问。当李雷在看守所内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面对母亲时,悔恨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一声“妈妈”却始终开不了口。围墙外的母亲见到儿子,早已泣不成声。“李雷,今天你以这样的身份看到妈妈,肯定不是滋味,但犯错了就应该受到惩罚,希望你能吸取教训。同时,作为父母,应该关注孩子的成长及发展,不可任其为所欲为,否则悔恨终身……。”利用这次远程亲情会见,办案组对李雷展开了近一小时的帮教,通过实施认罪教育、矫治教育,让其知法悔过,并同步对家长进行亲职教育。综合其认罪认罚、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系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检察官依法对其不起诉。

作为案件的幕后主使,陈某虽未直接参与拘禁,但李雷是受他指使非法拘禁刘某的,作为主犯,陈某的责任不可逃脱。由于父母离婚,自小由祖父母带大的陈某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得知情况的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通知了永定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陈某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受案后,联合检察机关多次对陈某进行帮教矫治,促使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官也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案件中受害者刘某来说,被拘禁那段时间对他的负面影响始终萦绕在他的脑海,像梦魇一样挥之不去。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对接了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该案。在永定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检察官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刘某进行了多次心理干预,并为警方询问提供专业建议,在尽量不伤害被害人的前提下接受调查取证,同时帮助被害人驱散心理阴影、重拾生活信心。

这起案件能取得如此好的效果,得益于永定检察不断创新机制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2020年12月14日,永定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揭牌成立了张家界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在提升指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度的同时,避免办案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并联合公安、妇联、司法、团委等区职能单位及市人民医院,同步出台了《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站式”取证实施办法》。此外,该院还联合区司法局制发了《关于建立张家界市永定区未成年人专业法律援助机制的工作方案》,全力构建永定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两次召开了全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联合区纪委监察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9家职能单位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干预工作的实施办法》。此举也标志着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永定区正式落地,检方“强制报告+一站式综合保护”的组合拳全力出击,推动构建了更加牢固的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我们要实现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还要及时跟进后续的帮教或司法救助工作。”员额检察官、未检专案组负责人王志强对永定检察的未检工作有着清晰的思路。

“姐姐,我找到工作了,谢谢你们!”近日,李雷在由未检办案组针对其创建的“多对一”线上“检察+家长”帮教微信群里说道。在检察官关心和帮教下,他已顺利地回归社会,正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

做好执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感谢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我知道错了,我要重新改变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17岁的小王对在场的检察官、父母、公安民警缓缓地说出了这句话,大人们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一幕发生在永定区检察院举行的一场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教育(不公开)仪式上。2020年12月,16岁的在读高职生小王因多次盗窃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检办案组在审讯时从小王父亲口中了解到,小王家庭条件不差,且各科成绩优异,多次受到学校表彰。这引起了办案组的高度警觉,何以致使这样优秀的孩子多次行窃?办案组对小王进行了耐心地帮教,让其认识到不劳而获只会害人害己,现阶段最重要的是完成学业,掌握专业技能以更好地立足社会。在一一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后,考虑到小王正处于学习关键阶段,检察官依法对其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8个月。考验期内,小王不负众望在期末考试时取得全年级第一的好成绩。

这只是永定检察机关坚持宽而不纵,精准教育挽救,做好执法办案“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该院大胆适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严格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大幅提高不捕率、不诉率。2021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12%、23%,诉前非羁押率达70%,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慎押”的方针得到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100%,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前不久,一封笔迹稚嫩、感人至深的信送到了未检办案组的案头。“姐姐,我今天已经把你送给我的法律书读完了,更加认识到以前的行为错在哪里。我要好好听父母的话,不让他们失望,也不让你们失望……”

这封信是17岁的小明写的。爱好运动的他平时热心帮助他人,在一次“帮忙”中,他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受案后,永定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通过走访全面了解了小明的情况,得知他平时乐于助人、性子直,但不怎么爱学习,父母将他送往外地的职业中学就读,由于疏于管教与缺乏自我约束,小明因“讲义气”而被法办。办案组为其量身定制了学习计划,利用微信平台打造“检察+家长”的线上学习监督课堂,让小明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这才有了一封深刻感人的学习心得。

努力做好未检工作“后半篇文章”,永定区检察院立足办案,发挥监督职能,实施了一揽子具体措施:建立“多对一”的线上“检察+家长”帮教微信群、电话联系和家访跟进后续帮扶,联系孩子及其亲人开展亲职教育,督促未成年人学法、写教育学习心得等。更值得一提的是,“菁菁之窗”未检工作室还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关爱未成年人的爱心人士,探索在张家界绣云土家刺绣有限公司等爱心企业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针对家庭教育监管缺失及需要重返社会的涉罪未成年人,与爱心企业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习得一技之长,以便重返社会立足。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办案只是开始,完成帮扶教育的整个流程,才是我们未检工作的初心和使命。”该院副检察长滕婷说。

两个机制展开法治守护“双翼”

随着未成年人“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司法保护实现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全覆盖、全阶段、全流程,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实行法律监督,未检工作升级版本呼之欲出。

多年来,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久久为功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永定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始终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办案方针,除了办案中的多对一帮教,还推动形成“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两个长效机制,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发挥“1+1>2”的联动作用。

今年6月24日,永定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举办了“检校共建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该院19名员额检察官正式履新,担任永定区19所城、乡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覆盖全区两万余名中小学生。区教育局总督学杨利萍为19名员额检察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她表示,区检察院一直以来对学校法治教育的支持,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共管未成年人的格局,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机制是贯彻最高检的指示精神。永定检察校园法治宣讲团将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通过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种子根植于广大未成年人的内心。”永定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宗仲介绍,为规范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工作,确保相关制度不走过场,该院配套制定了《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明确了8项具体职责和考核管理方式,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教育,参与制定学校年度法治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完善落实涉及校园安全特别是校园性侵害、校园欺凌和暴力等预防机制,监督解决校园安全隐患等问题。

“普法宣传,从娃娃抓起,为你们点赞。”这是雨露学校校长对永定区检察院“法治进校园”2021年首站活动的评价。这场在雨露学校举行的普法活动以“青春安全我守护”为主题,学校初、高中部的400余名师生听取了一堂题为《法在我身边、法伴我成长》的法治宣讲课。第二检察部干警杨川生动地讲述、由浅入深地解读,带领听众明白了法的内涵和功能,懂得了守法的意义,在同学们心中播下法律的种子。

像这样的活动,永定检察按照每月不少于一场的频率举办,截至目前,今年已经举行了7场。该院紧扣“一号检察建议”和《2021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点》,内容涵盖新修订的“两法”、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主题丰富、实用性强,得到了参与师生的一致好评。“如今,我院员额检察官人人备课,人人讲课。我们还将精准普法理念融入到活动中,实行‘菜单式’普法服务模式”,李宗仲介绍,“每次活动前,我们提前与校方沟通,由校方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法治教育课的主体‘点菜下单’,法治副校长再‘精准配送’,确保法治进校园活动有的放矢。”

在留守儿童占多数的尹家溪镇三坪小学,“菁菁之窗”联合院青工委精心挑选了书包、文具和体育用品,送到了困难留守儿童代表手中;在四都坪乡中心学校,得知师生缺乏课外书籍,永定区检察院花费上万元为学校师生购买相关书籍400余册;在张家界第一幼儿园,未检检察官向园方送达《关于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通告》,邀请儿童安全教育专职公益讲师精心设计并采用游戏互动、布偶娃娃示范、场景模拟等趣味性授课方式让孩子们学会识别犯罪,避免遭受侵害……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事业,需要我们持之以恒、深耕细作,与学校、家庭和社会一同发力,培育更多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为未来的法治中国建设凝聚更多力量。”永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雨露学校法治副校长褚晓军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上庄严承诺。

名词解释——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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