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执法监督

遇到积水不减速 长沙交警开出今年首张此类罚单

 文章来源: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杜巧巧、万丹、王琼 时间:2021-08-12 16:20:42 

8月4日,一市民来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举报,称自己在等公交车过程中,一辆黑色小车疾驰而过,积水溅了自己一身。得知此情况后,大队立即根据线索,调取监控视频确定了该车的违法事实和车主信息。随后电话联系了该车辆驾驶人,通知其到芙蓉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8月5日,驾驶人杨某来到芙蓉交警大队,在观看了监控视频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称当天因为着急接孩子所以车速过快,导致将积水溅了公交站台的市民。

民警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经了解,这也是2021年长沙交警开出的首张行经漫水路不减速的罚单。

交警提醒:遇路面有积水时,不要左右躲闪、突然制动,也不要高速驶过,导致水花飞溅,影响周边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应该提前放缓车速,缓慢通过。行经积水路段加速通过,不仅容易将积水溅到周边市民群众,更是严重影响城市交通文明形象,也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