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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人民法院:背着国徽去开庭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龙颢予 时间:2022-02-16 16:13:31 

案外图片:微电影《大山里的行者》中的陈林.png

湖南长安网10月08日讯(通讯员 龙颢予 吴安荣)10月4日, CCTV13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以近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长报道了花垣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庭长陈林“背着国徽去开庭”的故事,为建党百年之际的国庆热烈氛围增光添彩。

故事一开始,映入眼帘的山谷,山上树木繁茂,翠竹成阴。小路依着山谷,盘旋曲折,像一条浅色的带子,缠绕着翡翠般的山峦。陈法官与书记员背着国徽,提着袋子穿梭在田间地头、乡间小路……

跟随陈法官的视角来到花垣县民乐镇谷哨村村部,见证一起民事纠纷的审理与调解。原、被告本是生意上的伙伴,双方常年也有着买卖关系往来,但由于各种原因,被告没有钱支付原告的货款,在原告多次催促无果后诉至法院。经陈法官审理、调解后,双方最终以四个月期限,被告偿还原告全部欠款达成调解协议。

择一处乡村空地,借来桌椅板凳,看似简陋的环境但法定审理程序一样不少。马路边上,青山为证,国徽高悬。一旁的苗族乡亲们看在眼里,也默默将这抹庄严记在心间。这样的巡回法庭不仅方便老百姓进行诉讼,更能在司法宣传上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

正如片中所说“千里来书为堵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花垣县猫儿乡豆子村,双方当事人因屋后几棵树被砍问题,发生矛盾。经村委会、司法所、镇政府多方调解不成后,原告石某一纸诉状将被告杨某告上法庭。经过分析,陈法官认为双方表面争议的是树木,但是实质上是土地权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民集体所有,双方要取得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找准问题的切入点之后,陈法官向双方摆明这一规定,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争议地归村集体所有,双方当事人若要取得该争议地的使用权就必须向村委会申请。

在当今基础设施较好、通讯比较发达的情况下,陈法官为何背着国徽去开庭?因为有的纠纷往往面对的是积怨长久、错综复杂关系;有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固执己见,甚至无视司法威严;特别是相邻纠纷,必须要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实地化解,才能达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这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一种需求,更是司法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一种情怀。让老百姓来法院的几十公里路途变为基层法院干警零距离现场解纠纷,不仅彰显司法为民的宗旨,更是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便民服务在面前。

沉甸甸的国徽后面是无数基层司法干警用汗水与心血坚守信仰,更代表着他们心中天平和肩上的责任!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以花垣县人民法院为代表的基层法院正在用新思路,尝试新方法,不忘优良的老传统,逐步健全、完善机制,用法治力量为群众办实事,在制度供给中努力蹚出一条基层法治之路。

路再远,公平正义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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