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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1亿元,得“利”1万元!“收获”刑期2年6个月,罚金2万元

 文章来源:娄底检察 作者: 时间:2021-10-20 18:01:24 

微信好友劝说:网上刷单可以赚钱,银行卡出租可收租金,贩卖银行卡可拿提成……全职妈妈轻信朋友,网上刷单、出租、贩卖银行卡,所涉资金流水过亿元,达到了人生“小目标”,可惜自己栽了、朋友跑了。

10月13日,经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伍某梅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全职妈妈轻信朋友,开始刷单赚钱

伍某梅是一位全职妈妈,只有小学文化,为了下一代受到更好的教育,她带着两个孩子租住在县城,丈夫是一名长途货运司机,每月会固定拿出5000块钱用于家庭开支,日子过得也还可以。

2019年下半年某天,伍某梅的微信好友发来消息:网上刷单可以赚钱,用支付宝和银行卡帮别人过流水,支付宝过账1000元返利8元、银行卡过账10000元返利3元。禁不住利益的驱使,伍某梅用自己的支付宝和4张银行卡帮助网络平台刷单、过流水。为了多赚钱,她又先后找出母亲的3张银行卡、丈夫的2张银行卡进行刷单、过流水。

尝到甜头不肯松口,贩卖银行卡越陷越深

截至2020年下半年,通过本人的支付宝和本人、母亲、丈夫的银行卡进行刷单、过流水,一年的时间让伍某梅“进账”5000多元。其朋友再来做她的工作:到你那里租银行卡用,一张卡每月500元。她有些不放心,其朋友再进一步:反正不是搞电信诈骗,就是网上赌博平台过流水,你尽管放心,要抓也是抓上面的老板。尝到甜头的伍某梅未再多想,将其本人2张银行卡出租,当场“进账”1000元。紧接着,她又根据朋友的需求帮忙刷单,劳务“进账”2100元。在这之后,她又陆续在别人手里购得多张银行卡转卖至其朋友处“进账”2000元。

看到流水方知得不偿失,失去自由才悔当初不该

2021年2月13日,被害人涂某报警称其找到了诈骗其钱财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新化公安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嫌疑人立案侦查,并将伍某梅传唤到案。经查,伍某梅通过其其本人刷单、贩卖银行卡用于刷单产生的流水达1.04亿余元,她所谓的“进账”全系违法所得,需要全额收缴,且总计只有1.1万元。为此,伍某梅要失去2年6个月的自由,还要承担2万元的罚金。这个“买卖”,伍某梅确实亏大了!

庭审过程中,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伍某梅终究没有开口,想必她此时充满自责和后悔,怪自己太轻信朋友,明明讲出了问题他来处理的,直到此时依然潜逃在外;怪自己想占小便宜,资金流水达到了人生“小目标”,自己得到的只有万余元;还有在外奔波一心为家的丈夫、尚未成年正在读书的孩子、身体抱恙日渐憔悴的公婆。但愿失去自由的这两年半可以褪去她身上的罪责,也以此警醒世人:不义之财碰不得,帮信犯罪很猖獗。一朝案发陷囹圄,“买卖”亏大人追责。

此案检察官肖滔特别提醒:出租、出借、出售有支付结算功能的银行卡或者微信、支付宝账号等,提供给他人用于“过流水”,均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切莫贪图小便宜,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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