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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益阳市检察机关英烈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卢静、杨桢干 时间:2021-11-02 11:09:30 

针对熊亨翰烈士墓碑部分表皮脱落、水泥风化严重等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实施本体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让革命先驱的安息之处得到保护……

“英烈保护”正式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以来,益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主动寻找线索,积极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成效不断显现。

四个“全覆盖”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深秋的清晨,不少市民走进会龙山公园,沿石阶而上,来到庄严肃穆的曾士峨烈士纪念碑前,肃立鞠躬,缓步绕行瞻仰,表达对烈士的崇敬。“每次来这里,我的灵魂深受洗礼。”市民杨昊说。

10月25日,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王东晖率队到曾士峨烈士纪念碑、国际正义人士何凤山墓重温英雄事迹时指出,“检察机关要积极担当作为,把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立足本地红色资源,发挥红色阵地作用,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

曾士峨烈士纪念碑位于赫山区会龙山山顶东麓,碑前干净整洁,地面一尘不染,市民走上前就能深深感受到烈士“为大众之生息而战斗”的伟大红色精神。但在不久前,赫山区检察院曾发现其存在周边环境杂乱、台阶瓷砖脱落等问题,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当地相关部门迅速对纪念碑进行了维护。

烈士纪念设施是缅怀革命先烈舍生忘死、英勇斗争事迹的重要红色场所,全市检察机关对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全面摸清全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底数,重点摸排全市381处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散葬烈士墓管护工作中的问题,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通过现场走访、诉前磋商、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有效保护英烈纪念设施。

管用有效的机制促使保护效果延伸

10月26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越新带领第七检察干警来到柘溪水电工程烈士墓,深切缅怀为建设新中国第一座大型自建水电站而长埋于此的烈士。

柘溪水电工程烈士墓建于1964年,主要是为了纪念在建设柘溪水利发电站中光荣牺牲和抱病身故的英雄烈士。去年年底,安化检察院在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时,发现这里杂草丛生,垃圾、枯叶无人清扫,碑文存在一定程度破损,严重影响了对英雄烈士悼念和缅怀的庄重性和严肃性,遂制发了关于柘溪水电工程烈士墓的检察建议,并先后两次与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柘溪水电厂、柘溪镇人民政府就其修缮和管理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推动相关部门认领责任、落实整改任务。

为了凝聚保护合力,益阳市检察机关联合多方部门,积极探索如何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依法打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行为,利用《益阳市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对于目前属于宣传、文化旅游、文物保护等部门和军队实际管理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明确管护责任由所属单位承担。此外,为了加强军地协作、提升监督质效,益阳市检察机关加强与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共联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份。

务实合作的专项行动助推红色精神传承

南县华阁镇华西村村委大楼旁,矗立着气势宏伟的沈湘云烈士纪念广场。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王东晖到该广场对英烈设施修建情况进行“回头看”时由衷感慨:“从荒草丛生到整洁肃穆,从管护缺失到专人维护,只有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通力协作的成果才对得住为新中国成立付出生命的英烈。”

“沈湘云烈士是南县第一个共青团支部书记、早期妇女运动领导者,年初她还长眠在一个荒废的菜园里,连墓碑都没有,经过几个月的多方努力,华西村修了这个烈士广场,近千名村民一起将她安葬到这,这是对英烈更好的告慰。”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曹超群现场介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确保有关管理保护责任得到长期有效坚持,益阳市检察机关围绕庆祝建党百年活动,将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与主题党日活动有机结合,将每一个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一场将问题导向贯穿始终的党建实训。到目前为止,益阳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英烈保护及相关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促推修建、修缮英雄烈士设施及零散烈士墓36座,在传承红色基因中深切感悟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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