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321”工作法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春水”
文章来源:红湘西 作者:吴宜芝、岳跃强 时间:2021-11-03 17:45:10“‘321’化解效果好,矛盾纠纷不见了,各家各户奔小康,百姓幸福指数高……”仲秋时节,在湘西州永顺县颗砂乡白龙村的村头巷尾、田间地头,“乡村歌手”张某常即兴而歌,唱出新生活新感受。
张某原是“远近闻名”的上访专业户,在颗砂乡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后,经乡、村两级用情用心,巧解正解,他的“急难愁盼”得到妥善解决,过上幸福舒心的生活。
社会发展奔涌向前,基层治理千头万绪,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自2018年起,永顺县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提高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永顺样本”。
精调解: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你们为比溪村做了那么多事,大家都知道你们辛苦,这面锦旗送过来,感谢你们为百姓办实事……”近日,颗砂乡比溪村支部书记周伟收到了村民王某母亲送来的锦旗,心里十分动容。
原来,在广东省汕头市某工地上班的王某因触电事故不幸身亡,家属因此请求村调解委员会代为调解。周伟了解情况后,立即向乡党委汇报,交代好工作后乘飞机赶赴汕头,同家属一起与工地老板及公司进行赔偿事宜谈判4次,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王某母亲原是组团上访带头人,在这之后主动给村委会赠送锦旗。”周伟感慨道:“这面锦旗背后是比溪村通过村支两委,运用‘互助五兴’小组和‘321’工作法完善基层治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生动实践。”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基层治理工作,2018年3月,永顺县全力推行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打破基层治理“自上而下”的线性治理模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充分释放群众自治的大能量,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多元化社会治理格局。
“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就是按照‘村(社区)3次、乡镇2次、县里1次’的调解步骤,自下而上逐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永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向仍团介绍,全县建立303个村(社区)、23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好第一道关口,及时发现、调解网格内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
“经律师和调解员这么一讲,我明白了,我的想法的确不合适。”在灵溪镇连洞岗社区人民调解办公室,当事人王某表示理解,并放弃了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诉求。调解员随即将案例写入调解卷宗。
永顺县不仅实现调解室全面覆盖,还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卷宗跟踪管理模式,从矛盾纠纷排查开始实行登记、梳理、每次受理录入网格化信息平台,调解要有调解记录、照片、当事人签字,做到全程留痕,并作为考核奖补依据。
善调解:做好做优人民调解员
“快,那个离婚纠纷的材料给我一下,当事人撤诉了。”
一大早,专职调解员彭明洪急匆匆走进永顺县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室,话音未落,如一阵风似地将桌上的材料拿走了。
“调解了几次,昨天晚上终于做通工作了,这个年纪,还有娃娃,哪个都不想离婚。”彭明洪今年67岁,退休后通过返聘成为专职调解员,穿着笔挺的衬衣,说话间用手挽着袖子,显得精明干练。
从2020年6月受聘为永顺县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工作室专职调解员,彭明洪和彭玲秀将人民调解员这份职业比作“坐诊”的“老中医”。
“调解的过程不就是中医的‘望、闻、问、切’吗?”彭明洪笑着说,在调解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当事人的肢体语言跟表情变化。询问沟通的过程也能获得很多信息,这样才能快速地找到切入点。
用心、用情、用理、用法才是调解诀窍之一。自去年11月以来,婚调室共接待夫妻292对,调解成功261对,调解成功率89.38%。
“就是要管好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对于人民调解员的定位,灵溪镇连洞岗社区党支部书记杜咸敏也深有感触。她不仅是社区的“三包”(包租婆、包打听、包青天),还是社区的“消防员”,群众的“灭火器”。
连洞岗社区由原连洞村和东方红村合并而成,下辖7个网格,地处城乡结合部,社情复杂,信访量大。
2019年11月14日,一网格居民符某来到社区调委会反映,李某两兄弟为已故父亲砌拜台占用他家土地发生纠纷,要求调解。杜咸敏及时来到事发地查看,了解情况后,她请双方来到社区调解室,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杜书记站在公正立场上处理,设身处地为我们考虑,我们满意。”两人毫不犹豫地在调解登记办理表办理结果一栏签下了“满意”二字。
群众说事,干部“亮招”。永顺县针对性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培训,通过现场观摩、民事审判旁听和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提高基层一线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大调解:释放群众自治大能量
行走在颗砂乡比溪村,飞檐翘角、青瓦白墙的民居在青山绿水间隐现,让人心旷神怡。值得一提的是,比溪村修建了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角,法治氛围渐渐浓郁。
“经过村容村貌改造,比溪村美起来了,在改造的同时还加入了法治‘景点’,知法懂法守法的村民也更多了。”该村支部书记周伟说,这一切都是大家的事大家商量办的结果。与群众多商量看似“麻烦”,实则少了许多障碍。近年来,村集体电桥水路改造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阻工、上访事件。
修订符合村情、群众认可、管理有效的村规民约、每个村配备专业法律顾问、“村民说事”成为乡村治理实践平台……在颗砂乡,百姓烦心事,解决在家门口,越来越多的村民从“信访转向信法”。
在泽家镇,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乡贤、法律顾问和村民代表等则组成了“和事顾问团”,依法评判上访人的诉求是否合理,激活村民参与基层自治。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如火如荼,近1500人的饮水问题迫在眉睫。经多番考察,只有泽家镇西那社区小龙洞这一处可以建水厂。
“建水厂会用到村民们的土地,刚开始村民们个个不松口、不配合。一次施工中,三四十个妇女坐在挖机下阻工,工程被严重耽误。”泽家镇镇长陈强说,社区干部多次调解不成,最终通过请乡贤回乡做工作,利用乡贤影响力,说服了群众。
阳光信访评出是与非。通过“和事顾问团”的巧解,泽家镇一批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一些信访积案也有效办结。自2019年以来,泽家镇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7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人民群众是创新基层治理的源头活水。永顺县在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实践中,大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用群众的办法解决群众的问题,由“管理群众”向“服务群众”转变,“化解矛盾”向“提前预防”转变。
“通过村(社区)3次调解,大部分纠纷都化解在村(社区)内,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稳定苗头调处在镇村层面。”永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尚远道说:“问题越是解决在基层,解决问题的成本越低、方式就越温和、造成的不良影响就越小。”
三年来,通过推行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永顺县共受理矛盾纠纷6914件,调解成功6794件,调解成功率98.2%,其中村级调解案件5795件,占全县总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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