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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戒毒管理局坚持求实求效,把能否有效解决问题作为建章立制标准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阮占江、帅标、李凌云、王丹 时间:2021-11-04 17:00:22 

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湖南省戒毒管理局党委按照中央关于突出制度建设要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明确目标要求,坚持求“实”、求“效”,以制度“立改废”来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用完善的制度机制管权管人管事,进一步促进全省戒毒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固化教育整顿成果。

湖南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统筹推进“当下治”与“长久立”,坚持把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贯穿教育整顿始终,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正风肃纪、干部交流轮岗、民警素质能力提升等长效机制。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局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启动前,局队伍教育领导小组就增设了制度建设组,抽调6人,成立了工作专班,由局班子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总结”,多次召开制度建设组工作会议,及时梳理情况、布置任务、督导调度,确保制度建设按计划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启动局机关2013年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制度文件105个,经各部门审核,拟废止文件46个、保留执行48个、重新修订11个。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制定24项制度建设清单。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印发《湖南省戒毒管理局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重点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制度“立改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度内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立改废”范围,为建章立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凝聚起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局面。

立足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和局机关职能,结合第一批教育整顿期间查找出的系统性问题,以及局机关队伍教育整顿中反映出来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紧盯执法监督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及顽瘴痼疾整治的“堵点”,采取务实管用措施。一是紧盯薄弱环节补短板。针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戒毒执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湖南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民警八小时外“十严禁”》《湖南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民警及其亲属从业行为规定》等3项制度,确保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针对部分民警执法不规范、法治意识不强的执法领域问题,建立《湖南省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重要执法事项评查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单独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全面规范民警执法流程,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执法。针对企业管理还需加强、基建项目管理松散、信息化建设不强、审计公正质量有待提升等内控管理层面问题,建立《湖南鑫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湖南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基建工程管理办法》《湖南省戒毒管理局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湖南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7项制度,全方位健全内控管理体系,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针对干部队伍活力不够、纪律性不强、专业性人才较为欠缺等队伍建设层面问题,建立《湖南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湖南司法行政戒毒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7项制度,推动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有本领的高素质民警队伍。二是紧盯整体运行促周延。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切实以能否有效解决问题作为建章立制的评价标准,对重数量轻质量、简单照抄照搬的规章制度,坚决叫停;对规范、成熟、实用的制度,在全省推广,形成科学规范、系统集成、富有湖南戒毒特色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条线指导、政策供给作用,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确保制度之间的系统配套和政策的延续对接。三是紧盯开门建制促实效。每项制度的起草和修订,都反复征求机关各部门和基层的意见建议,多次召开“开门建制”座谈会,从基层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听取民警意见、把握基层需求,确保制度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截至目前,局党委已先后研究通过5批次21项制度,还有3项新建制度正在起草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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