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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687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1-09-08 17:11:51 

妇联界别委员:

沈忠泰、邓纬等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的建议》(第0687号)提案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开展专题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现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常态化

省法院、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以来,相关部门认真贯彻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日趋丰富。一是突出教育主题。2016年以来,我省将每年9月份最后一周作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紧密结合年度法治要点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实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形式和载体。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推行“微电影”+“模拟法庭”+“法治课堂”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省司法厅委托湖南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青少年法治漫画》,免费向中小学校发放;创作法治小品剧,在中小学校巡回演出。省教育厅组织“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开展法治知识竞赛、宪法演讲比赛和“宪法小卫士”网络法治知识挑战赛。省妇联开展女童权益保护“百场宣讲”三年行动,举办女童权益保护专题讲座,在“湘妹子”“今日女报”等媒体及线上平台开设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栏目,提升全民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和法治意识。三是加强教育队伍建设。省妇联实施“儿童权益安全保护”直通车师资培训项目。省教育厅组织全省教师参与教育部“法治微课大赛”,选送优秀教师参加全国法治教育名师培训,鼓励法律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各级法院、检察院安排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检察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推动建立学校、家庭、法院(检察)“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

下一步,省委政法委将督促指导协调政法机关,联合相关单位持续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指导政法单位结合执法办案工作,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出更优秀的宣传产品,使宣传语言更深入浅出,宣传形式更活泼多样,宣传内容更贴近实际。二是推动开展更有效的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百场宣传’三年行动”“法治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不断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努力营造尊重、关爱、帮助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组织政法机关,联合省妇联、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关爱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二、关于加强涉未成年犯罪办案区建设,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化

我省政法机关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特别措施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罪犯。全省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区设置未成年人讯(询)问室,配备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坐席和录音录像设备,对未成年人讯问(询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在看守所设置未成年人监区,分别关押、管理、教育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并在生活和学习方面予以照顾。全省法院积极倡导对未成年人“柔性司法”,67个中、基层法院设置未成年人审判庭,推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殊程序、圆桌审判、心理抚慰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特殊审判方式,实施未成年人轻罪封存制度,提高未成人权益保护水平。省检察院与团省委合作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委托专业社会组织对涉性侵害等案件的青少年开展心理辅导和帮教。

今后,我们将积极推动和支持全省政法机关继续完善未成年人专门办案场所建设,提升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织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和帮教工作,提升未成年人帮教和保护工作水平。

三、关于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

一是积极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近年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与省妇联、省卫健委等相关单位联合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配置专用设备,建立衔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要求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空间内,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人身检查、伤情鉴定、辨认等侦查取证工作,提供“权利告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和生活求助”五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建成长沙市“悦馨家园”反家暴妇女儿童隐蔽型庇护所、芙蓉花蕾”“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等25个“一站式”保护中心,有效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国家司法救助。我省有关部门一直重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各级政法单位及时受理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申请,先后对追索抚养费的脑瘫儿张某(14岁)、因交通肇事受到伤害的彭某(8岁)等一批遭受严重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给予倾斜性司法救助,为被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雪中送炭”。

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指导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一是继续优化“一站式”办案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引导侦查、联合调查评估等衔接协作,建立健全立体化救助模式,提高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多层次保护。二是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组织各级政法机关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及时救助因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对象,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高效的权益保障。

四、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省政法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2021年1月,省检察院与省监察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妇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南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建立定期会商、联系联络和共同培训等机制,加强在处理妇女儿童家暴、性侵或合法权益被侵害等案件中的联动合作。公安机关出台了《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并对《湖南省公安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进行集中修订,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全省基层派出所全部设立侵害未成年人报警点,2017年以来,全省共有44107名未成年受害人在未成年人报警点报警求助。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发现侵害未成人违法犯罪案件33件。对未及时报告导致矛盾激化或危害扩大的,发送检察建议3份,3名责任人员被追究纪律责任,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所有性侵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重大敏感案件均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决定前报上一级检察机关审查。人民法院对性侵害、拐卖、绑架、遗弃、伤害、虐待未成年人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从严快审快判。宁乡市法院办理的周某诉被告张某、第三人张某某健康权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组织相关政法单位迅速建立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积极配合教育、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入职查询制度;推动健全完善公检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级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主动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防止涉未成年人案件出现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漏捕漏诉、重罪轻判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加强各部门的联动协作,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学习借鉴上海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平台等先进经验,畅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线索收集渠道,积极开展个案受理、转接处置、心理援助、家庭监护指导等维权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水平。

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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