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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 倾情调解促老夫妻破镜重圆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范晏齐、曾妍、胡楠 时间:2021-11-30 16:07:11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范晏齐

“我没有错,不可能离婚!不信你去问我女儿。”在我表明身份后,陈某气冲冲地撂下这句话,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陈某与李某结婚30余载,生育的两名子女均已成家,现今已是儿孙绕膝。本该安享晚年,为何却要对簿公堂呢?

李某在诉状中陈述了30余载婚姻生活中的诸多矛盾,但是提交的证据除了结婚证明外,再没有其他内容。在给陈某电子送达应诉、传票等文书后,我开始琢磨这个案子的解决思路。

思来想去,我觉得陈某的女儿说不定能成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于是,我赶紧联系上他们的女儿玲玲。起初,玲玲表示不愿意掺和父母的事情,但经过我多次电话联系沟通后,她大概是看到了我解决问题的诚意,于是向我告知父母产生矛盾并非是因为第三者插足或其他,而是因这些年父母沟通方式存在问题导致的。我邀请她旁听父母的庭前会议,并参加调解。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我和法官助理、书记员来到陈某户籍地走访了其邻居和亲友,了解到陈某夫妇二人均无不良嗜好,且勤劳持家。

为劝说陈某积极应诉,我多次给陈某发送短信,向他释明法院审理案件是为了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督促他按时参加庭审。

庭前会议当天,陈某在玲玲的陪伴下走进了审判庭。陈某先是拒绝签到,在答辩时又拒绝正面表态,“先处理她昨天撕扯我衣服的事情。”

休庭后,我指导法官助理组织背对背调解,并邀请玲玲参加调解。在调解室,原、被告一看到女儿,眼中充满了柔情。特别是被告,在女儿的劝说下,情绪慢慢缓和了。

在玲玲和法官助理的耐心劝说下,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之前处理问题的方式是错误的,希望原告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我鼓励被告当庭向原告表达和好的诚意。被告此刻有点不好意思,他走到原告面前,笨拙而深情地向原告鞠了一躬,语气温柔地说道:“媳妇,你别生我气了,我之前脾气不好,说话寒了你的心,我知道自己做错了,我肯定会改,希望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原告眼眶一下就红了,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她目光转向我:“我在调解和好协议的哪里签字?”

看着原、被告解开心结,和和气气地走出审判庭,我感觉内心格外充实。俗话说,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的和睦稳定关系着个体的健康发展,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法官既要有专业的法律素养,更要有为民服务的司法情怀。只有心怀服务之心,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范晏齐/口述 曾妍 胡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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