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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雨湖:三级联动救助未成年人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吟丰、席睿 时间:2022-01-21 15:16:48 

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廖女士把一面写着“倾力为民办实事、惠民之举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感谢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其侄女小华(化名)的暖心之举。

2021年7月,廖女士的哥哥廖某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打死,留下12岁的女儿小华与年老多病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生活对这个家庭的打击并没有停止,小华的爷爷不久后也因病去世。谈及家庭变故,廖女士潸然泪下,母亲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哥嫂已离婚多年,廖某死后,小华的母亲以无收入来源为由拒绝抚养小孩,无奈之下廖女士接下了抚养小华的重担,“当时真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下去,我身体状况也不太好,照顾小华和婆婆感到力不从心。”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这起故意伤害案移送到雨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经济赔偿能力,致使被害人廖某家庭生活困难,且小华还是另一起强制猥亵案的被害人,急需司法救助。

检察官在走访摸底过程中了解到,小华失去父亲后,基本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十分窘迫。该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张斌回忆起第一次到小华家时的情景,“孩子和奶奶住在破旧狭小的房屋里,家徒四壁,一贫如洗”。

为最大限度地帮助小华摆脱困境,该院向湘潭市检察院汇报了情况,湘潭市检察院调查核实后向湖南省检察院上报。最终,省检察院决定加大该案司法救助力度,启动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程序,给予小华司法救助金14万元。

为确保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雨湖区检察院与小华所在社区及廖女士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救助金用途和提取方式。救助资金由社区保管,廖女士按月到社区领取,雨湖区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管救助金使用情况,检察官及专业人员定期对小华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霾。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有了这笔司法救助金,我侄女的生活有着落了。”廖女士表示。社区工作人员也对检察机关积极作为的举动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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