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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法院:为民解忧高效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2-03-10 10:23:21 

申请人给执行法官赠送锦旗.jpg

湖南长安网3月9日讯(通讯员 王球 黄小强)近日,申请人唐某香将一面印有“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桂阳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干警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原告唐某香与被告江某娥、唐某琳、唐某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桂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三被告以继承唐某海(已逝)的遗产范围为限对原告唐某香的借款50万元承担偿还责任,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

一审判决后,因江某娥、唐某琳、唐某震三人不服,上诉至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因江某娥、唐某琳、唐某震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唐某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江某娥、唐某琳、唐某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三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并扣划了江某娥、唐某琳、唐某震三人银行存款四万余元。

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得知,江某娥、唐某琳、唐某震在桂阳均有房产(其中,江某娥的房产为其与唐某海结婚时购得,唐某琳、唐某震的房产为继承唐某海的遗产所得),考虑到还有大部分欠款未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决定对唐某震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

然而,被执行人江某娥却坚称唐某震名下的房产为其出资购买,但当执行法官要其出具购房合同及房款发票时,江某娥谎称为其借钱购买,并企图以申请再审为由拖延执行。

执行法官走访调查了唐某震名下房产的物业公司,发现该房产的物业登记名字一直为唐某海且欠物业费高达一万多元。因该房产为某单位集资房,执行法官又走访调查了当时建房的单位负责人,通过了解得知该房产确为唐某海生前已购买的指标房。

在铁的事实及证据面前,被执行人江某娥、唐某琳、唐某震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找到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一次性交纳了剩余的执行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桂阳法院执行干警尽心尽力为民办实事的举动感动了申请执行人唐某香,她就定制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手中,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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