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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老年代步车” 衡阳县交警在行动

 文章来源:时刻新闻客户端 作者:黄周生、宋美君 时间:2022-03-29 16: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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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持续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治理行动。

形似汽车的“老年代步车”,无保险、无牌、无证,却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路面上。这些车辆的驾驶者年龄普遍较大,交通违法行为频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切实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近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持续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治理行动。

“老年代步车”又名老年电动车,虽然外形貌似汽车,但由于没有在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里,车辆是无法登记上牌和上路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严格来讲并不是规范的名称,而是销售商或厂家的一种商业叫法,是其为满足所谓老年消费者需要而自行延伸出来的产品,它的“真身”其实就是“四轮低速电动车”。国家明确规定过,像“老年代步车”这种低速四轮是禁止上路的。

“老年代步车”驾驶者的年龄普遍较大,大多没有经过驾驶培训,更没有车牌和驾驶证照;此外,不少驾驶人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以及通行规则都不了解,导致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无视交通法规,出现“任性”横冲直撞、占用快车道、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整治中,交警针对“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多为老年人的群体特点,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劝导他们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动中,加强对西渡镇市政道路、公共客运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并查处“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充分掌握“老年代步车”的数量、购车地址、行车轨迹和驾驶人户籍信息的基础上,耐心劝导教育驾乘人严守交规并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督促他们主动处置非法改装、拼装的“老年代步车”,特别是警告他们不得从事非法客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强化对“老年代步车”逆行、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对首次违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车”进行记录并依法处理;对再次驾驶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民警依法扣留其车辆并给予驾驶人相应处罚。

衡阳县交警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设点检查与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主干道对过往“老年代步车”综合运用现场处罚、暂扣车辆等方式进行严查严管,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究”,营造严管严处浓厚氛围。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安全。

衡阳县公安交警提醒: “老年代步车”无法进行注册登记,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而且,因无法缴纳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的所有赔偿将由车主个人承担。切勿轻信厂家和商家在销售时欺骗消费者“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谓“老年代步车”,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更不要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父母,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会把父母随时置于危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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