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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春梅,她永远是我们庭里人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刘寄清 时间:2022-04-08 09:27:20 

想春梅,她永远是我们庭里人

——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的助理刘寄清缅怀感言


人物简介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人,1976年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先后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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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清明,今又清明。在这天清地明、草长莺飞的好时节,本来最适合踏青郊游,尽情呼出一冬的积郁,贪婪吸入新的希望。可人们偏偏又选择在此时释放堆积已久的思念,捧上一抔土,献上一束花,向故人倾诉无尽的衷肠。

不知不觉,已是春梅离开我们的第二个清明了。去年清明,我作为春梅的助理参加了单位组织的一次缅怀活动,同事想让我讲几句话,我当时爽快地答应了。但临讲时却支支吾吾半天,那些想好的话终究没有说出口。

其实,春梅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老师,法律素养、工作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她都给我树立了标杆,她用言传身教帮助我成长进步,我怎么会无感恩之心。春梅的离开,让我们对她用生命守护的公平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认识、也为我们接续捍卫公平正义增添了动力坚定了信心,我怎么会无感慨之言。也许,我拒绝回首缅怀的唯一理由,仅仅是不愿意面对她已经离开的事实。

但前段时间的一次聚会,让我的执念得以改变。

闲聊中,朋友偶然谈到春梅。大家不约而同把目光聚焦到了我的身上,因为大家都知道,春梅是我们单位的人,是我们庭里人。太可惜了,还这么年轻!朋友们的惋惜声出奇一致。我听后随口敷衍着,面无表情,也没有任何表态,因为对这个沉重话题我是一如既往地抵触。而且他们和我并非同行,我也不想这个话题随便成为别人口中消遣的谈资。“你肯定最清楚了,你说说,她真是因为没帮别人打招呼而被害的?”果然,逃避什么就会来什么,还是有人开口问我了,其他人也在随声附和着。他们不会轻易善罢甘休,我很了解他们,因为此刻能得到点所谓的内幕消息简直就是他们这一天最大的乐趣。但我还是懒得解释。“我倒是相信,没有帮忙打招呼也就罢了,不过可以另外想办法帮帮人家啊。”我见他话说得也还在理,也有心探讨此事,便继续问他:“你认为春梅应不应该帮忙打招呼?”朋友被我这么一问,倒是愣了一下,想了想笑着回答我:“讲道理是不应该的。如果找人打招呼就能得到偏袒,对另一方多不公平!要是谁打官司都一心想着去找人打招呼,那不乱套了!但是,我们是人情社会,有些事情也是在所难免的。”

显然,这席不无道理的话立即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席间开始了热烈的讨论。我脱口而出:“我们是人情社会不假,相互帮衬、有人好办事的观念也确实根深蒂固,但是人情社会并不代表可以肆意妄为破坏原则。春梅坚持不打招呼是为了坚持原则坚守正义,这是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但她对施暴者的请求并非一律横推硬挡生硬拒绝,而是分析法理讲清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完全做到了与对方共情、也完全做到了讲人情。”我说完后,大家频频点头表示认同。就在氛围稍显严肃沉闷之际,另一朋友及时对这一话题进行了总结:社会是需要脊梁的,你的同事便是这脊梁。

这一段闲聊,却让我陷入了沉思。我诧异于自己的激动与义正辞严,春梅的离开,给我们带来了震动,我们一直在拒绝触碰那些记忆。此时我才知道,我们完全无需刻意追忆,因为春梅一直未曾离开,春梅精神已经融入了我们的法治信仰,不经意间便会在我们的言行举止中得以流露;我也诧异于朋友的精妙总结,原来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看来春梅因不徇私情、拒绝为案件说情打招呼而被害一事,已引起全社会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进一步理解和认同。社会需要脊梁,人们渴望公正,这就是激励我们在守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接续奋勇前行的最大动力。

新的一年,我们要有新的目标新的追求,要有一年之计在于春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清明缅怀追思,就是要在这个孕育梦想和未来的季节,不忘用故人先贤的高风亮节和崇高精神来引导自己激励自己,从而超越昨天、创造更美好的明天。原来,让两种相互冲突的情绪同时肆意释放,确实并不会让人感受到丝毫的矛盾。

刚才我又经过了春梅生前所在的办公室门口,工作人员姓名牌上显示春梅依旧在岗。其实,姓名牌不管在还是不在,春梅一直都在,永远都是我们庭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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