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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色“纵贯线”上坚定前行 湖南公益诉讼检察多点开花造福于民

 文章来源: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2-04-11 15:23:30 

从凤尾森林的湘江源头到碧波荡漾的洞庭湖畔,湖南检察串联起一条公益诉讼保护的“纵贯线”。一批批典型案例的办理,一个个鲜活的故事,让“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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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公益诉讼守护湘江源头

蓝山位于湖南最南端,是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湖南的母亲河湘江的源头。近年来,蓝山县检察院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加大生态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守护好湘江源头的绿水青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湘江源至九嶷山路段(湘九公路)施工导致某路段水土流失案件中,承办检察官通过现场勘查、查阅相关施工资料后,发现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施工、相关责任部门没有依法履职等问题,当地植被严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线索经核实后,该院向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遭到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确保了在优质旅游开发中保持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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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检察院在湖南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调查

该院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赔偿损失、修复生态并重,办理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件,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补植复绿800余亩,清理医疗等废弃垃圾400余吨,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466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0余万元。景区风电场项目植被及时得到恢复,增殖放流投放鱼苗修复渔业生态环境,县屠宰场项目搬迁及时回应群众期盼……

在美丽的湘江源头,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大大增强,司法新担当也不断展现。


衡阳:规范网络配餐经营让外卖更放心

2021年4月初,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上,有进驻商家存在违规经营的线索,随即进行核查。

通过逐—比对各商户APP线上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线下实地走访核查,检察官刘坤发现蒸湘区、高新区共有29家小餐饮作坊存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招牌与证照不符、经营卫生环境不达标等违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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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检察院对整改结果再次进行“回头看”

对此,蒸湘区检察院4月15日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蒸湘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辖区内违规经营行为、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专项清查、严格规范网络配餐市场经营。

收到检察建议后,蒸湘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各自对辖区内的小餐饮经营商户进行全面清查。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29家商户,除因经营不善已关停的5家外,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

同年6月3日,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召开圆桌会议,约谈网络配餐平台运营方,责令各平台关停下架违规经营的12家餐饮经营户。

经过回访、评估,蒸湘区检察院认为蒸湘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依法履职,社会公益利益得到保护,2021年7月5日依法结案。

今年4月初,衡阳疫情抬头,检察官决定对该案整改结果再次进行“回头看”。所有餐饮商户均已持证经营、公示许可证,之前商家招牌与工商登记不符的情况也已全部整改。

“疫情期间,以高校学生群体为代表的消费者更依赖外卖,此时监督回访规范经营情况,检察官想得周到!”获知“回头看”结果,蒸湘区人大代表江辉点赞。


湘潭:30米的水泥沉船被打捞上岸

湘潭市昭华大桥下游—艘水泥船沉没多年,无人打捞,对湘江的通航、行洪安全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在获悉该案线索后,将本案作为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探索办理,经层报省检察院批准后,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推进沉船打捞工作,—方面设置警示航标,发布航行通(警)告,防止打捞前发生过往船只碰撞事故;—方面紧密开展打捞准备工作,办理相关打捞手续、确定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打捞。在检察机关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通力合作之下,2021年11月顺利将长近30米的水泥沉船打捞上岸。

岳塘区检察院检察长何永红表示:“水泥沉船长时间未被及时打捞清除,形成碍航物,对湘江湘潭段过往船只安全通航、汛期行洪持续造成威胁。检察机关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督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打捞清除沉船,畅通湘江航道,确保湘江行洪安全,为保护湘江、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岳阳:坚决执行生态修复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黄某某等8人多次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区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电力、密眼网(地笼网)等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共计非法捕捞渔获物1万余斤。经相关机构鉴定,黄某某等8人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生态渔业损失价值21万余元,对相关水域的鱼类资源形成毁灭性打击。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岳阳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8名被告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按照生态损失评估报告提出的生态修复建议在各自参与非法捕捞渔获物范围内连带承担国家渔业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2021年12月21日,岳阳县检察院与8名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经岳阳县法院依法确认,由8名被告按照生态损失评估报告提出的生态修复建议确定的放流种类、规格和数量、以及物价鉴定意见,在各自参与非法捕捞渔获物范围内共同购置价值21万余元的成鱼或鱼苗,在洞庭湖水域进行放流,修复渔业资源与环境。同日,岳阳县检察院联合法院、渔政部门举行了增值放流现场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加。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根据洞庭湖生态要求,核定并确保被告人及其家属向东洞庭湖鹿角码头投放标准为3至5厘米的草鱼、白鲢、鳙鱼等鱼苗和成鱼,共计446万尾。今年1月13日,岳阳县法院作出判决,黄某某等人除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在当地市级官方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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