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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新宁:检察建议帮“老赖”摘帽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凸显成效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王艳军 黄 杰 刘修操 时间:2022-05-11 16:54:10 

5月11日讯(通讯员 王艳军 黄杰 刘修操)“感谢检察院和检察官帮我摘掉‘老赖’帽子,今后不用再被失信和限制消费困扰,生活终于走上了正轨”,近日,聂某某来到新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激动地拉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新宁县检察院近期办理的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监督案件帮助100余人摘掉了“老赖”的帽子,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和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效凸显,获得了群众的高度满意。

2016年5月,聂某某因与妻子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被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聂某某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2022年3月,聂某某向新宁县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要求停止执行并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该院接到申请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国家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监督法律依据。根据2020年8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9月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并明确提出“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

为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新宁县检察院决定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经清查发现,尚有100余人因征收社会抚养费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消费,严重影响了被执行人家庭的正常生活,亟需解决。针对这个实际情况,该院确定了“以个案监督推进类案治理”的工作思路。在清查案件的同时,该院多次与县法院、卫健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就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问题达成共识。2022年3月,新宁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法院解除对聂某某等人的强制执行措施。同年4月,县法院全部采纳检察建议,解除了对聂某某等100余人的强制执行措施。至此,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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