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套路”多,签订合同需谨慎——湘潭一男子以改建养老中心为名实施合同诈骗获刑
文章来源:湘潭县法院 作者: 时间:2022-05-12 15:27:14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改建养老中心和酒店为名实施的合同诈骗案。被告人马某犯合同诈骗罪,加前罪共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马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共95.92万元。
让我们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马某伙同他人以湖南润华康复养老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参与非法集资,被判处刑罚。
2019年3月,马某对外宣称要将湘潭县某度假庄园改造成润华公司的养老中心。同年3月8日,马某与被害人林某举口头约定由林某举承包该改造项目,骗取林某举合同预付款10万元。3月12日,马某与林某举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收取工程保证金、归还借款等名义骗取林某举共计55.92万元。后林某举合伙人朱某带人进场施工,至2019年6月,马某未对工程款进行结算,林某举方停止施工。2019年10月,马某对外宣称要对湖南某酒店三号楼进行重新装修。同年10月6日,马某以润华公司名义与被害人陆某签订《湖南某酒店装饰改造项目施工合同书》,骗取陆某合同保证金30万元,约定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退还,工程期限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3月20日。2019年10月16日,陆某带人进场准备施工,被马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后工程一直未施工。截至案发,马某未将30万元保证金予以退还陆某。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养老诈骗“套路多”,手段五花八门,不法分子利用小型建筑企业、包工头等寻找工程心切的心理,以投资“养老项目”、改建“养老中心”等虚构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诈骗,隐瞒真相与受害人签订施工合同,并要求交纳高额工程保证金或向其借款,之后却不了了之。建筑企业和包工头应该增加防范意识,尤其是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应先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例如对方是否实际存在、对方是否有主体资格、对方的经济状况、对方的信誉情况等,不要轻易和不了解的公司或个人签订合同,避免掉进诈骗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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