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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20余年的户口找回来了

 文章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 时间:2022-05-18 16:17:05 

□本报记者 刘海平 罗文姣 通讯员 谭宗阳

“人民警察为人民,尽心尽职为群众”,日前,陈某来到湖南省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为民警送来了一面锦旗。

原来,1963年出生的陈某与前夫结婚时,前夫的户籍为非农业户口,陈某为农业户口,根据当时的户籍管理政策,农业户口不能直接迁移到非农业户口里。当时,村委会对已外嫁的女子,将其户籍信息从本村移除,当时户籍信息以纸质档案保存,她的户口被移除后就没有了户籍记录。

1994年陈某与前夫离婚后,前往广东省广州市务工。2002年,公安机关广泛开展户口登记录入网上系统时,陈某错过了补登时机,继续处于“黑户”状态。直到2008年,陈某回乡办理身份证时,才发现自己已没有户籍信息,陈某因着急外出务工,认为补登户口程序太多,便冒用他人的二代身份证。

去年11月,衡山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通过核查,发现陈某有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事实,对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民警发现陈某处于“黑户”无法务工的困境后,立即告知其应到原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按补登程序进行申办。于是,陈某向东湖派出所申请补登户口。

由于时间久远,能够证实陈某户籍信息的原始凭据已遗失。东湖派出所民警先后多次赶赴衡山县档案馆查找相关资料,最终在海量的资料中找到了一张手写的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表,上面记载了陈某及其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为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民警辅警多次到马迹社区走访老干部和知情人员,并对其娘家的邻居和陈某的同龄人、同学等进行询问,写下了详细的调查笔录和证词。

今年3月11日,民警将收集并制作整理的户口补登资料报至衡山县公安局审批。3月21日,陈某的户口补登申请被审批通过。第二天,东湖派出所民警把崭新的户口簿交到陈某手中,看到“丢失”了20余年的户口被找回来了,陈某喜极而泣,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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