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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有所呼复议有所应——湖南蹄疾步稳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湖南司法行政 作者: 时间:2022-05-21 22: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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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法治日报》头版头条发布《群众有所呼复议有所应——湖南蹄疾步稳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文章,介绍湖南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周年成果。

全省3186个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到同级政府统一行使,实现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一套流程办案、一个标准裁判”,进一步畅通解决“官民纠纷”主渠道,回应群众呼声,大大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效率。

2021年6月1日以来,湖南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坚持公正高效、便民为民要求,蹄疾步稳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落细,着力打造行政复议改革的“湖南样板”。

三级同步配套

深化改革提质效

“着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是湖南行政复议改革的核心目标。”据湖南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介绍,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改革后除实施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寻找行政复议机关将更加便捷,大大减少了“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的现象,更精准解决了人民群众“来回跑”和行政复议机关“推诿扯皮”等问题。

湖南138个行政复议机关已配备接待、听证、调解、阅卷、会议、档案室和立案大厅等业务用房。全省行政复议机关省、市县人员到位率分别达95.5%、86.7%,为夯实“复议为民”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据介绍,为有序推动配套机制建设,湖南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配套机制建设的通知》,按照“分别探索、示范创建、统筹推进”原则,分解改革配套机制建设任务7大项20小项。相继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答复举证工作规则》《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务会议事规则(试行)》,印发《2022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点》,全面推动行政复议配套机制建设。

优化案件办理

公正高效解民忧

5月7日,岳阳市司法局举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听证会,就湖南某公司不服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进行听证。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围绕听证主持人总结的争议焦点,就案件所涉具体处罚决定的事实、程序和法律适用三方面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听证会持续两个多小时,充分保障了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听证权,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

“人们通常以为‘民告官’就是去法院打行政官司,实际上不仅如此,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还有最简便易行的就是申请行政复议。”湖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毛晓军表示,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改革目的是让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其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

为积极发挥制度优势,湖南进一步优化审理机制:长沙市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立案大厅及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申请窗口,提供及时受理、现场答疑等服务。湘潭市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受尽受、存疑先收”,开展行政争议“三调联动”化解工作。娄底市采取提速承办、限期办结方式,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快结”,使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祁阳、双峰、隆回县更是做好“底层优化”,办案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创新“复议+调解”

主动作为促和谐

3月18日下午,居民张某和其80岁的老母亲带着锦旗和深情谢意,一同来到娄底市司法局,感谢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公平公正、为民办事。

在复议案件办理中,湖南坚持把复议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把实质性化解争议作为复议办案的首要目标,注重与申请人有效沟通,全面分析案件事实,为争议实质性化解找到突破口。创新打造了“复议+调解”模式,按照“应调尽调”原则,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以“愿调则调,能调尽调”为原则,促进争议化解,防止程序空转,最大限度保障复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复议机构积极探索“复议+调解”办案机制,形成事前引导调解、事中积极协调、事后听取反馈的工作机制,降低复议决定再诉率。加强与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调解机构业务交流,提升复议人员调解素质。积极推广“枫桥经验”模式在行政复议中的运用,联合人民调解员、基层自治组织等力量参与调解,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2021年下半年,湖南结合“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梳理排查需要化解案件清单,符合专项行动要求的案件2195件,办结1789件,共1411件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宁乡市司法局通过以促调和,实质解决争议后撤回案件占比达71.4%,获评司法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单位。

强化监督纠错

法治建设显担当

长沙司机谭师傅因驾驶出租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没有停车让行受到交警部门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另驾驶证记3分。谭师傅向长沙市天心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天心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复议机构审查相关资料后依法受理。

负责办理此案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周杨、黄双多次查看行车记录仪影像资料,反复确认其驾驶车辆通行情况,查明谭师傅当时不存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你们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在向交警部门送达《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时,复议工作人员提出了上述意见。

收到答复通知书后,交警部门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对谭师傅的车辆违法信息进行再次调查核实,最终主动消除谭师傅的交通违法记录。

“行政复议的主要功能在于倒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天心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周杨看来,当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时,督促其及时自我纠错才是关键。

同时,各行政复议机构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考核、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等方式,找准症结,以点带面、以案释法,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指导、警示作用,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再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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