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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19名农民工拿回工资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2-06-07 16:21:41 

家门口就能务工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可对于蓝山县太平圩镇厉某国等19人来说,却烦恼不已。原来,他们给同村一个烤烟种植大户种烤烟,可这活都干完1年多了,却迟迟拿不到工资,多次找乡镇相关部门未解决问题。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不久前,他们顺利拿到了工资70074元。

唐某明、唐某勇承包了蓝山县太平圩镇某村154亩农田,成了该镇烤烟种植大户。

2020年上半年,厉某国等19人受雇来到烤烟种植基地进行种烤烟、摘烤烟、犁田等生产劳动。19人中,年龄最小的54岁,年龄最大的74岁。

2021年6月22日,唐某明两人向厉某国等人出具74034元欠条,书面承诺于2021年9月16日前付清该款项。

眼看约定支付日期已至,这笔欠款未能如约支付。后厉某国等人多次催促、寻求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均未果。

2021年11月2日,厉某国等人来到蓝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蓝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认为,厉某国等19人系农民工,均为达到退休年龄的妇女和老人,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且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指派湖南谭青生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利华办理该案。

谭利华为厉某国等人分析了本案的法律关系,帮助受援人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详细告知其诉讼风险和法律援助的权利和义务,撰写了《民事起诉状》,与受援人一起完善了证据材料,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在法律援助律师、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努力下,唐某勇、唐某明承诺于2021年12月29日前向厉某国等18人分别支付工资合计70074元。

其中,唐某勇两人对厉某运的工资3960元提出异议,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厉某运另行起诉。

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唐某勇两人仅支付了厉某义工资21500元,对厉某国等17人的工资,却分文未支付。

今年1月10日,厉某国等17人又向律师谭利华寻求帮助。谭利华义务帮助他们撰写《执行申请书》,向蓝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月15日,农历元宵节。唐某勇两人迫于压力,向厉某国等17人分别支付工资合计48574元。顺利拿回工资的厉某国、厉某义将两面印有“为民办实事,心中有群众”“热情司法融化矛盾,诚心调解解除民忧”的锦旗送到蓝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表达对蓝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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