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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廉”建设为吉首检察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石学银 时间:2022-10-26 17:55:36 

近年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清廉建设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抓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思想建廉、制度束廉、纪律促廉、文化育廉”上下功夫,积极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走在前、做表率,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吉首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最美普法公益集体等荣誉称号,20余人次获得上级表彰。

“四廉”建设为吉首检察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

树牢廉洁意识,把好思想“总开关”

注重“思想建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关于清廉建设的要求部署上来,营造浓厚的学廉、崇廉、倡廉良好氛围。

强化廉政学习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学习教育重点,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模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廉政学习教育。依托学习强国、干部在线教育网络学院、中国检察官网络教育培训学院等平台,采取党组会、部门周例会、“三会一课”“党员读书班”等形式,结合“思想大解放”活动,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及清廉湖南、清廉湘西、清廉吉首相关精神,教育全体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职责,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廉洁从检意识,推进清廉检察建设。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突出党员示范效应。制定《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清廉支部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党支部“五化”建设,将建设清廉支部班子、锻造清廉支部党员、严肃清廉支部活动、强化清廉支部管理等六项内容纳入清廉支部建设,让每一名党员争当清廉模范,每一个党支部成为清廉堡垒。利用支部党员大会前10分钟推行“清廉微宣讲”,党员干部领读廉政警句、领学廉政纪律、带头讲廉政故事,引领其他干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平安带头上廉政党课,分享清廉感悟,引导清廉舆论导向。积极开展清廉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3个示范岗党员摆牌子亮身份,引领党支部清正之风。

“四廉”建设为吉首检察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

扎紧制度笼子,筑牢清廉“防火墙”

强化“制度束廉”,建立健全廉政机制,强化内外联动,形成强大合力,严防严控廉政风险。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规范办理与风险管控的规定(试行)》《关于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干警家属禁业清单》等制度13个,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完善检察业务运行考评、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加强检察办案全程动态监督,全面启动律师代理检察案件监测系统,对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等案件举办公开听证73次,以公开促公正,从源头预防司法腐败。出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清廉机关建设责任分解表》,对标对表,细化任务,明确职责,确保清廉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强化内部风险防控。针对检察权行使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制定防控措施,杜绝风险隐患。完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确保规范用权。紧扣检察工作易发生违纪违法的关键环节,对拟作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经检察官联席会集体讨论后,报检察长(含分管副检察长)决定或经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廉洁用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约机制,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列席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确保党组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外部协作配合。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与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不断增强反腐合力。健全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会商研究清廉吉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型法律问题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案情通报等协作机制,凝聚清廉吉首建设的强大合力。

突出监督实效,搭建纪律“高压线”

注重“纪律促廉”,狠抓纪律作风,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

抓实日常监督。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每年开展警示教育,严防“四风”反弹。紧盯重要节假日,敲响“廉洁警钟”,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持续推动班子成员轮流督查纪律作风,狠抓会风会纪和上下班纪律,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干警离开驻地实行逐级报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确保“逢问必录”,杜绝权钱交易。结合州委“思想大解放”、市委“躺平”表现评定等要求,抵制不良风气,弘扬检察正气。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层层谈话,对新提拔干部、新入职人员、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警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加强提醒教育,增进队伍凝聚力。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做到“干净用人”“用干净人”。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股借贷、涉矿涉砂、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61名检察人员(含退休人员)签订涉矿涉砂自查报告书和承诺书,班子成员全部签订红包礼金收送承诺书,着力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大力开展酒驾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酒驾案例,干警人人签署《拒绝酒驾承诺书》,对三年来检察人员涉酒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切实增强检察人员法纪意识。

培育法治土壤。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启明工作室”为平台,加强以案释法,讲好法治故事,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助力清廉社区、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企业建设,形成全社会学廉、崇廉、倡廉的良好氛围,助力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

“四廉”建设为吉首检察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

涵养廉洁文化,持续注入“廉动力”

强化“文化育廉”,突出检察特色,挖掘吉首传统民族文化和清廉文化元素,以廉洁文化涵养清廉之风。

注重阵地建设。制定《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方案》,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契机,一体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在院落精心打造融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为一体的清廉主题走廊、清廉楼道、清廉亭,形成处处有廉景、时时闻廉意的文化阵地。整合检察图书室,建立清廉书屋,设置清廉书柜,购买清廉文化读物100余册。

浓厚创建氛围。利用电子屏滚动播出清廉宣传口号,制作宣传栏、宣传展板10余块。在院落内、办公大厅、受案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部位张贴或摆放清廉标语、字画或炭雕10余幅(个)。充分利用电梯间、楼道墙面等小空间张贴清廉标语。加装办公大楼广播,开设“清廉之声”,上班前及午休时段播放清廉、革命歌曲或红色故事,提升检察人员清廉文化认同感。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清廉检察”专栏,发布清廉工作动态、清廉获奖征文10余期。

丰富主题活动。将清廉机关建设与党的建设、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有机融合,先后举办“崇廉倡廉”主题党日、“弘扬中华美德 传承良好家风”主题道德讲堂、“清廉相伴,强检有我”主题征文、“潇湘家书”清廉主题读书会、“喜迎二十大 清风伴我行”知识抢答赛等活动,培育践行崇廉、尚洁的价值取向。深入开展清廉家访活动30余人次,班子成员带头进家门、见家人、访家情,与家属签订《清廉家庭承诺书》,引导家属常吹“廉政风”,当好“贤内助”,守好家庭清廉防线。面向全体干警公开征集吉首检察精神,形成“吉源于德 尚法为首”精神,凝聚清廉文化力量。通过全景式呈现,让清廉可听可感可触、入耳入脑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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