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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时间:2022-10-31 16:13:54 

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湖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田福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政法机关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湖南省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湖南政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奋力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

一、深化学习宣传研究,在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上下功夫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湖南省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抓实学习培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组织各级政法机关开展政治轮训、教育培训和学习研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抓好宣传教育,立足政法实际,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抓深研究阐释,结合湖南实际,选准选好课题,突出实践导向、研用结合,推出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

二、把握科学思想方法,在指导政法工作实践上下功夫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实践中产生的理论结晶,是推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科学指南。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必须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政法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湖南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好省委实施意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推动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委政法委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管主抓、各司其职的党领导政法工作格局,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为民,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努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把群众期盼作为政法工作的“风向标”、把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把群众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试金石”,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政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强化对法治的追求、信仰和执守,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治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打开新局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在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湖南省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提高站位、找准定位,锚定目标、踔厉奋发,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推进新时代湖南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运用法治有效服务经济发展。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聚焦经济循环畅通无阻,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强化新经济新业态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在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中主动作为。

二要运用法治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推动完善和落实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机制,推动政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新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依托市域、基层、网格这三道“防线”,推进依法治理,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努力建设治理效能更优的平安湖南。

三要运用法治有力维护安全稳定。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打击预防犯罪等方面职能作用,有力维护安全稳定,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运用法治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运用法治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及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运用法治维护公共安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化推进“利剑护蕾”、禁毒“清源断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违法犯罪,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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