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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6-06-29 15:28:03 

一、部门基本情况(涉密,不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委机关人员、行政运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公积金和离(退)休人员补助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 2025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25年度我委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3274.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18.4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4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0.66万元。

2. 2025年度部门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25年度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3552.5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主要是年中省财政拨付人员奖金。基本支出决算数3420.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2702.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决算数4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294.77万元。

3. 2025年度基本支出情况分析。2025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3420.49万元,占总支出决算数的69.31%。较上年减少296.74万元,减少8%,基本支出进度96.2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87.63%,较上年减少6.9%,日常公用经费占12.36%,较上年减少14.8%。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减员相关支出减少,抚恤金支出减少,公用经费压减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委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我委2025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364万元,主要安排到见义勇为奖励及工作经费、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及法学课题研究经费、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经费、信息化项目建设与运行维护经费等具体业务项目开支。

2.项目支出决算情况。我委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364万元,全年预算数1970.25万元,预算调整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单位结余资金,上级部门转拨业务工作经费补助和省财政追加业务工作经费共计606.2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1514.5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降低8.8%。

3.项目支出情况分析。我委本年度项目支出进度76.87%,支出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本年度部分项目未能形成支出,主要是以下原因:一是本年度部分项目因乙方发生变故未能如期完成开发并验收结算;二是部分项目因重大专项工作和紧急突发任务,项目未能如期启动或按计划和工作要求完成审批并实施;三是部分项目规模缩减或开展形式发生变化,资金节约造成结余。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委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5年度我委深入贯彻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编制《2025年度委机关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等5张清单,划定支出秩序,坚持“以事定钱”的预算编制原则,深化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从委机关职责职能出发,围绕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全面准确编制了年度预算,同时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提高了预算保障能力。

持续落实预算执行季通报制度,专题调度预算执行有关问题,严格控制预算调剂调整,做到非必要不调整,程序不规范不调剂,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制度,构建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支出绩效情况细化、量化为项目资金安排要素,有效落实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确保了年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预算支出总进度89.36%。

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成本,科学安排调研等公务活动,严格会前预算审批,尽量使用内部会议室召开会议提倡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加强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优化工作流程,推行无纸化办公,进一步促进机关行政运行管理实现降本增效,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14.8%。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巡视、审计和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指出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实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及时销号的同时做好同类同改。完善机关账户管理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4项制度。组织开展机关差旅费应缴未缴问题自查和整改,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着力推进委机关预算收支管理的进一步规范。

深化固定资产治理,常态化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共清查处置2批固定资产,做到底数清、账务明的同时强化现有资产的服务保障能力。开展资产管理标准化流程建设,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程度,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实有资金账户资金清理,盘活上缴闲置资金,有效促进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提高了财务基础工作质量。2025年我委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成果总结如下:

2025年,省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去年破题的基础上深化全省政法工作“八大工程”,统筹推进系列突破性行动,刑事案件、八类重大刑事案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现行命案均同比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5年高于全国水平。

1.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始终牢记政法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深化政治引领工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11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善“第一要件”督办落实机制,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常态化“回头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梳理总结“十四五”期间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政法工作及重点项目。落实政治轮训工作规定,带动全省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全覆盖。二是完善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制度。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推动省委出台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17条措施。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等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运行规则,共召开会议11次,研究议题、交办问题。三是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第一时间部署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全部办结。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集中整治专题会议,一体推进政法系统巡视问题整改。

2.攻坚克难创平安,持续巩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贯彻党中央相关工作总体方案,细化明确90项重点举措及责任分工清单,出台相关事件现场处置等8项工作指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化安全塑造、稳定托底工程,确保了“八个不发生”。一是落细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扎实开展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大抓落实年”,开展省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查,推动多个具体问题整改整治。全省评估重大决策事项1800余件,源头化解一批矛盾风险。健全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五项履责机制,协同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预警处置涉稳线索,依法稳妥处置事件。建立维护稳定责任落实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发风险提示函件,对多起突出涉稳案事件组织调查复盘。统筹推进重要节点平稳度过。

二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明确专项治理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开展多轮专项督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推动出台《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行动。三是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根据有关会议安排对命案防范重点县市区挂牌集中整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部署严厉打击超高“黑飞”违法犯罪“净空”专项工作。发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作用,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一体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新建成公办专门学校10所,实现市州全覆盖。

3.勇于担当促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深化发展护航、法治保障工程,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各项任务。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各项部署,以“一规划两方案”为重点持续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推进“三率”问题专项治理。健全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法治督察体系,攻坚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首次承办一类国际会议“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2025)”,主办第十八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法治宣传有声有色。二是推动执法司法提质增效。出台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组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专项整治。推进问题案件专项治理。开展涉党政机关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执行。健全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协调联动机制。以前所未有力度协调督办重点敏感案件。三是持续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企突出违法犯罪。成立全省烟草打假打私厅际联席会议并高效运行,挽回了直接税收损失。专项清理涉民营企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涉企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检查总频次同比下降。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成湖南(长沙)涉外法务集聚区、湖南(怀化)国际陆港法务区。深化“千所联千企”“万所联万会”活动,结对服务中小企业。

4.开拓创新强支撑,不断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工程,在人员机构“物理变化”的基础上,通过科技赋能、机制创新、流程优化促进“化学变化”,推动政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一是持续推进政法领域改革举措落实。整体推进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两个五年纲要及省级层面共52项改革任务。集中攻坚省委明确的第一批、第二批重点改革事项,行刑处罚双向衔接压茬推进,已形成4个方面13项工作机制成果。深度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改革。二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厦门会议精神,在长沙召开现场推进会,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档增速,122个县级综治中心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并实体运行,法、检、公、司和信访、法学会入驻率100%,1947个乡镇(街道)均设立综治中心。提升综治中心信息化水平,“湘矛调”系统于5月上线。

5.扛牢责任严治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铁军。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履职聚力工程,聚焦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政法队伍战斗力,确保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赢、靠得住。一是从严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读书班、专题培训班、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委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严格对照2个问题清单,抓好问题查摆和整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项行动,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作风建设整体提升。二是深入推进“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首次在全省政法系统统一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深入分析研判案例情况,建成全省政法系统干部监督平台,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首次拓展到县一级。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首次出台文件对党委政法委系统党员干部防止干预司法作出规定。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加强政法队伍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举办8期业务培训班、12期“政法讲堂”、4期“政法系统智慧讲堂”。出台规定并首次组织省级政法机关年轻干部横向交流学习。集智攻关解决难点问题,提出优化“一村一辅警”建设建议。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评价,发现目前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原因主要有:1.主要问题: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2.主要原因:“重支出、轻预算”意识导致预算编制工作未能做到精准、细致、全面。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项目申报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强化预算与支出的多维度关联。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拟应用情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6〕2号)文件精神,我委拟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与下一年度支出预算安排挂钩,对执行率低,效果差的项目资金按比例扣减或取消,扣减或取消部分统筹安排到重点、核心、效益高的项目,确保资金使用高质、高效。

(二)公开情况。根据通知要求,我委拟于6月29日前在湖南长安网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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