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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方位司法履职筑牢安全稳定法治屏障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王雨田 时间:2026-07-07 10:18:51 

人民法院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必须树牢“大安全”理念,统筹依法审判与维护安全双重使命,以系统思维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抓实惩治犯罪、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促进治理,坚定护航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重大部署。人民法院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必须树牢“大安全”理念,统筹依法审判与维护安全双重使命,以系统思维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抓实惩治犯罪、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促进治理,坚定护航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安全稳定政治责任嵌入司法审判全过程。司法审判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是基本职责所在。要牢牢把握“总体为要”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是坚决筑牢平安稳定根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必须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依法严惩颠覆分裂、渗透破坏、间谍窃密等犯罪,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善于透过案件表象精准洞察、识别各类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和意识形态风险,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防止经济社会等领域风险传导扩散。二是坚决树牢人民安全意识。在发展中体现安全要求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体现。无论任何时候,都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重大恶性犯罪以及涉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坚持惩防结合、宽严相济,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协同推进多发犯罪、轻微犯罪治理。要综合考量情节后果、社会危害性、群众感受等,既避免“以罚代刑”“以罚代管”又防止“以刑代罚”,最大限度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减少对立面。三是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紧盯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依法惩治涉安全生产、失职渎职等违法犯罪。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活动,稳妥审慎办理涉新旧动能转换以及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案件,营造安全、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要充分认识到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纠纷的涉众性、突发性、外溢性特点,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政策精神,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切实防范次生风险滋生甚至演变成系统性风险。

秉承定分更重止争,将安全稳定工作要求融入司法履职全过程。司法的功能不仅在于依法明断是非、厘定权责,更在于消融矛盾、修复关系、维护秩序。要摒弃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理念,在严格公正司法的基础上,以纠纷到我为止的司法之为,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落到实处。一是做实事心双解止争讼。平息争讼,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要以“裁判公正”为基准,把握好法律规范和法治精神的关系,既要强化类案强制检索应用,最大程度统一裁判尺度;又要系统掌握法律规范体系,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必要时要善于运用法律原则解决法律适用难题,在法定裁量空间内寻求个案正义“最优解”。要以“感受公正”为导向,将释法说理贯穿诉讼全流程,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讲清裁判规则、讲明事理情理,努力让当事人信服认可裁判结果。二是做实多元解纷促和谐。矛盾化解,贵在抓早抓小、止于未发。要聚力推动“总对总”“3﹢N”等机制与综治中心力量“握指成拳”,深化“双回路”解纷路径,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发挥相融互促叠加效应,把更多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要用活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特别是多元解纷案例库,针对劳动就业、物业服务等争议焦点集中、法律关系相似、涉及面广的类型化纠纷,加大指导调解力度,推动纠纷从“解决得了”向“解决得好”转变。三是做实标本兼治明导向。“办案就是治理”,要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问题,综合采取司法建议、工作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促推源头治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其他部门或单位管辖的安全稳定问题线索,要及时请示报告,严格依法依规移交办理并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坚持以“小案件”阐释“大道理”,正确处理“求稳”和“引领”的关系,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融入司法办案、普法宣传等各环节,以司法正能量明确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将安全风险综合防控贯穿司法运行全过程。人民法院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重要窗口。要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以工作的主动性对冲、转化风险带来的被动性,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一是在风险内控上形成闭环。安全稳定工作重在预防、关键在平常。要强化立审执衔接,在立案环节做好风险排查和标记,并同步推送至业务庭室,构建全流程闭环流转、风险随案化解工作格局。紧盯司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础上,构建“让监督者监督”“让制约者制约”责任链条,规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防止因审判瑕疵、司法失误等衍生案件风险。持续做实“有信必复”,在法治框架内把老百姓想要的答复给到位、想解决的问题解决好,防止矛盾积累、扩大、衍生。二是在数智赋能上精准高效。科技是“善防”的有力支撑。要加强“穿透式”数据监测,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机制,统筹人防、技防双重保障,推动应急处突、舆情治理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防火”转变。强化数据结果运用,加强对诉讼增量走势、案件结构特征的会商研究,精准识别矛盾风险走向,让数据“开口说话”、让风险“无处遁形”,为审判管理和社会治理、安全治理提供智能化支撑。三是在履职保障上全面过硬。安全维稳需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警觉和“事事心中有底”的底气。必须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能力建设抓得更紧更实,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专业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高驾驭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完善法官人身权益保障机制,全方位构筑庭审安全、机关安全屏障,夯实护航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作者系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王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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