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份检察建议复绿桂东青娥仙景区
文章来源:郴州检察 作者: 时间:2026-08-18 17:46:13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就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夕,湘赣粤交界的桂东县,一场持续数月的生态修复行动交出了阶段性答卷:914亩林地完成复绿,118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一套风电项目全链条监管机制正在运行。
郴州市桂东县青娥仙核心景区面积近8000亩,辐射区域18平方公里,海拔1400米至1879米,是桂东县最重要的高山生态屏障。大岭风电项目作为当地清洁能源重点项目,本应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却因施工粗放、管护缺位,让这片湘南屏障遭遇了一场生态危机。
一场暴雨冲出的“历史欠账”
2025年10月,一场持续性强降雨袭击桂东。大岭风力发电项目施工现场因施工弃土无序堆放、坡面抑尘覆膜缺失、挡土墙及截排水设施不完善,诱发山洪、泥石流灾害。约3万立方米土石方倾泻而下,损毁农田200余亩、破坏林地100余亩、冲毁水渠2000米,118户492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直接威胁,潜在经济损失超2000万元。

灾害的背后,是历时更长的生态“赤字”——该项目建设期间累计倾倒土石方约114万立方米,造成936亩林地生态功能丧失,区域水土保持体系遭到严重破坏。原本稳固的生态屏障,沦为地质灾害隐患点。
灾害发生后,桂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面对山高路险、人工勘查存在大量盲区的现实困境,办案团队创新运用无人机航拍与3D数字建模技术,对受损区域进行高精度数据采集,精准锁定林地损毁范围、弃土堆积体量、防护设施缺失点位等核心事实,构建起可量化、可溯源、可视化的完整证据链。
9份检察建议锁定监管短板
项目开发并非无法可依,问题在于监管责任没有真正“落地”。2025年11月至12月,桂东县检察院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对5家职能单位,以及4个属地乡镇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持续跟进,逐一梳理各个单位监管职责和履职短板,分类分层制发检察建议,从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林地复绿、灾后治理等方面细化整改要求。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出具《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督导书》,组织专业评估并编制治理方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用地、工程建设巡查执法;环保部门针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水利部门通过遥感图斑核查,查实配套项目超范围扰动土地问题,发出《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林业部门对项目违规毁林问题正式立案调查,并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生态复绿;应急部门开展现场安全巡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累计30余次。
从“检察建议”到“一座青山”
检察建议撬动的是多方合力。在桂东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下,涉事企业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截至2026年5月,累计投入2000万元开展综合治理:新建排水沟15000米、河道清淤3930米、排导槽2800米、拦挡坝8座;足额拨付群众受灾补偿资金40万元,发放应急生活物资10万余元。与此同时,生态复绿工作选用黑松、枫树、杜英等乡土树种推进,累计完成林地复绿914亩,整体复绿进度达98%,区域生态植被和水土保持功能持续恢复。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各单位依托林长制网格化巡护管理体系,建立风电项目“事前审批、事中动态监管、竣工验收、汛期排查、整改回头看”全链条监管机制,构建起“检察监督、行业主管、属地管理、企业主责”四方协同治理格局。
从检察建议到一座青山的苏醒,从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不仅修复了受损的生态,更推动了山区清洁能源项目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


